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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伟  林文怡  
从法律、地价和收益分配看由集体直接出让刘伟林文怡(湖南省土地局)从深层次上分析,笔者感到,影响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阻碍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真正难题,在法律、地价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制约上。集体土地由谁负责出让,也就是说,出让的主体是谁?我国现行的有关政策...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宋天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形成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规则的基本框架,但第四十条第三款“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立法授权,提出了新的解释难题:其一,什么是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即“分什么”的问题;其二,如何实现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即“如何分”的问题。进而,应当解释农村集体收益的分配范围,即“分多少”的问题,并从理论上进一步校正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法律逻辑,即“按什么分”的问题。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是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而非集体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集体财产的收益。可分配的农村集体收益应当依据集体资产股份进行分配,而集体资产股份的多样化实践形态需要经由兼容性逻辑予以归正,从而形成以集体资产股份的公平配置为基础、以其他股份的效率性利益实现为延展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机制。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宋天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形成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规则的基本框架,但第四十条第三款“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立法授权,提出了新的解释难题:其一,什么是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即“分什么”的问题;其二,如何实现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即“如何分”的问题。进而,应当解释农村集体收益的分配范围,即“分多少”的问题,并从理论上进一步校正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法律逻辑,即“按什么分”的问题。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是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而非集体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集体财产的收益。可分配的农村集体收益应当依据集体资产股份进行分配,而集体资产股份的多样化实践形态需要经由兼容性逻辑予以归正,从而形成以集体资产股份的公平配置为基础、以其他股份的效率性利益实现为延展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机制。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宋天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形成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规则的基本框架,但第四十条第三款“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立法授权,提出了新的解释难题:其一,什么是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即“分什么”的问题;其二,如何实现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即“如何分”的问题。进而,应当解释农村集体收益的分配范围,即“分多少”的问题,并从理论上进一步校正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法律逻辑,即“按什么分”的问题。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财产基础是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而非集体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集体财产的收益。可分配的农村集体收益应当依据集体资产股份进行分配,而集体资产股份的多样化实践形态需要经由兼容性逻辑予以归正,从而形成以集体资产股份的公平配置为基础、以其他股份的效率性利益实现为延展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机制。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王贝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租主要包括绝对地租、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和级差地租Ⅲ4种基本形式,这些地租形式既与农业地租存在共性,也具有显著差异性。4种类型地租共同构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应根据各类型地租和各主体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的贡献程度,尝试对土地收益分配提出一些设想,力求合理分配。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张鸣明  朱道林  
土地过度出让和开发是现行土地出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文从土地出让体制中的内在经济机制入手,提出过度出让和开发土地以实现短期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作为出让土地产权主体和出让活动审批者、管理者的地方政府的必然选择,从而引起土地收益分配的代际不公,建议推行年租制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代际关系。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秦文彦  巫文强  
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是长期困扰我国农村城市化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权利纠纷的根源、起因、实质和相关规制的缺失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解决农民土地出让收益分配问题的关键在于做好分配权确认、构建考虑土地依赖系数的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模型以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分配形式。
[期刊] 现代城市研究  [作者] 张志宏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快速增长,社会上主流观点大多直接将土地出让收入等同于"土地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及其收益分配的关注与改革呼声日益高涨。中央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断调整并出台了新的管理政策,规范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优化了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支出结构,本文通过梳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发展演变及构成,分析近些年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总结目前土地出让收益分配中存的在问题,提出对应改革措施与建议。
[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李荣耀  王欢  迟亮  
基于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716个农户的微观数据,实证分析农户分化、乡土依赖对农户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的不断分化并未提高其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分化程度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继续持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宅基地的退出对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未产生显著影响,但对所在村的心理依赖水平有着显著的反向影响,即在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退出中,对其退出意愿产生影响的更多是农户对乡土的心理依赖,而非现实依赖。这要求在进一步探索中,既要有改革的紧迫感,完善退出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理性退出集体收益分配权,也要有历史的耐心,充分尊重农户的乡土情结。
[期刊] 林业经济  [作者] 江红  刘平康  
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把林业建成福建省的支柱产业,是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林业强省的跨世纪战略目标,也是“九五”时期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但传统林业体制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长期困扰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两大问题: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不高;盗砍滥伐屡禁不止且管理难度加大,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是集体林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卢吉勇  陈利根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龙开胜  石晓平  
从资源特性、法律制度和交易合约三个层次,构建土地出让制度效率与公平价值关系的整体理论逻辑框架,提出土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具体路径选择。研究表明,土地出让效率和公平价值可以从土地出让配置效率和出让收益分配公平两方面加以界定,这也是资源特性所决定的土地出让效率与公平目标的合理分割;影响出让效率与公平结果的重要因素则包括市场交易和政府管制的法定规则,以及自愿交易、契约自由和生效之后严格执行的出让合约。今后,土地出让制度效率与公平价值的实现需要依据资源特性对公平、效率目标以及法律制度和交易合约进行选择。土地出让制度改革需在实现土地价值、提高出让收益的前提下,完善以产权为主、要素贡献为辅的出让收益初次分配机制,以及公共服务支出占主导地位的二次分配机制,强化出让合约监管和执行,促进出让效率和公平目标的统一。
[期刊] 改革  [作者] 陈健  
以马克思地租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分配表明:国家应对征用集体的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补偿;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转让,集体经济组织应获得全部土地流转收益;国家应以税收的形式对国有土地"外部性"所导致的溢出效应进行宏观调控;土地管理部门可收取土地管理费等。同时,应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合理制定土地规划以及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相关配套措施。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李鹏举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尚处在试点阶段,其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仍在探索中,政府分享增值利益的方式存在争议、征收基数和比例不统一、农户与集体间的分配比例及渠道各不相同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收益分配主体集体建设用地增值利益的分配主要涉及3个层次:一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三是未入市地区与入市获得增值收益的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其中,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
[期刊]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陈建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主体和分配方式的确定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入市收益生成机理,在初次流转中,政府、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应为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在再次流转中,政府和土地使用权人都应是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基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程度,初次流转以"征税+农民集体内部协商"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再次流转以"征税+市场主体自治"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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