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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文杰
交强险中保险人的追偿权性质应为代位权,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应为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了保险赔付责任而非仅就抢救费用负垫付责任。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事由应为被保险人恶意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对无权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可列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补偿的事由。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有和解、抛弃或其他约定,是否有碍于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应区分保险人为保险赔付之前与赔付之后两个不同时间点加以判定,并分别确定相应的法律效果。
关键词:
交强险 保险人 追偿权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樊启荣 程芳
文章针对我国《保险法》第65条有关"投保人、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之责的规定,对其妥当性提出质疑;主张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时保险人不得免责;投保人为第三人利益投保后杀害受益人时,保险人亦不得免责;仅当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后杀害被保险人的,保险人得以免责;并探讨了保险人不可免责情形之下保险金的归属问题。
关键词:
投保人 受益人 被保险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游杰 梁鹏
我国《交强险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仅就醉酒驾车等情形的抢救费用予以垫付,但审判实务中法院多判决保险人就全部人身伤亡费用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在解释论上,《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应为有效条款,但在立法论上,该条的规定却不尽合理。法院之所以要求保险人对全部人身伤亡予以赔偿,其深层原因可以从交强险的首要目标、和谐哲学的运用、深口袋理论、以及比例原则的必要性理论等方面加以分析。对该条的改进,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直接追偿模式,要求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向受害人赔付,然后再向致害人追偿,以达到保障受害人,惩戒致害人,并促进交通安全的目的。
关键词:
交强险 人身伤亡 醉酒驾车 直接追偿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刘丽娜
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从考量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开始的。大陆法系区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认同保险合同是涉他利益合同,但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考虑投保人的投保意图,从更深层次考虑保险合同所要维护的"利益",投保人除了缔结合同和支付保费的义务之外,应考虑其在保险合同中也具有利益。本文以数个案例为例,从"第三者"是否包括投保人,否定向投保人追偿不是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的背离,投保目的以及最大诚信原则等四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并着重从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内容和保险合同的模式考量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得出保险人不应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结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冯德淦
涉及自愿责任保险的多数人侵权理论和实践存在争论,无论是多数人侵权责任的体系,还是保险人责任的承担都未能明晰。应当明确,多数人侵权分为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连带责任不仅适用于共同侵权,分别侵权中的"可能原因力"案型也应当适用。在多数人侵权承担外部连带责任时,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自愿责任保险人应当就被保险人的外部责任进行赔付。在保险合同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明确约定了"按份赔付"条款,该条款应当有效,保险人仅需就内部责任进行赔付。《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16条在文义上未能清晰表述,需要以责任保险的内涵和目的为基础,结合上述结论重新阐释。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沈小军
为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所有情况中均能获得同等保护,被保险人的范围应尽可能广泛,但《交强险条例》第42条第2项的定义不合理地限制了被保险人的范围。在法定的被保险人定义中,投保人仅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实际投保人,而非所有投保义务人。实际投保人与具名被保险人并不必然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被保险人身份,应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其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判断。附加被保险人定义中的"允许"得由"投保人"及"经投保人同意者"授予,是否获得允许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生活习惯等因素。基于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主张占有人未获使用许可者,应负举证责任。"合法驾驶人"要件实际上是对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不真正义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具名被保险人,也适用于附加被保险人。在与受害人的外部关系上应当限制被保险人身份的对外效力,未得"投保人允许"及违反不真正义务仅使保险人取得追偿权。现行法上对不符合被保险人定义的驾驶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保护所作的诸多不利限制有违受害人保护之立法目的,应予消除。
关键词:
投保人 具名被保险人 附加被保险人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余友飞
交强险制度在我国实施已近六年,有关交强险中第三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争论。2009年修改的保险法,虽然明确了责任保险中第三人向对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但在理赔实务中,保险公司却设置了诸多限制条件,保险赔偿的主动权往往属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赔偿请求权并未得到有效保障。为真正实现交强险制度的设立目的,非常有必要对交强险中第三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在理赔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提出完善第三人保险赔偿请求权的相应对策建议,以期我国的交强险制度更趋完善。
关键词:
交强险 受害第三人 赔偿请求权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庹国柱
"交强险"实施一年了,由于该险种事关广大民众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本文讨论了有关"交强险"的几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交强险"是一个公益险种,不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是在科学精算基础上制定的,撇开精算和将来的审计结果,单单来讨论赔偿限额的高低也不是毫无意义;"无责赔付"的问题应到上位法中去探讨。
[期刊] 中国审计
[作者]
胡晓珂
作为我国的第一个强制性险种,交强险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07年4月,北京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2007年9月,946位车主联名向审计署递交报告,请求对交强险进行审计调查,更是把公众对交强险的质疑推向高潮。2008年1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对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进行调整,新方案已于2月1日开始实行。至此,长达一年多的关于交强险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交强险的完善需要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本刊特约请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胡晓珂撰文,为读者...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孟生旺
基于2009-2011年保险公司在各个地区经营交强险业务的实际数据,本文分析了当前的交强险保费水平在不同业务类型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不公平性问题。通过赔付率和费用率的相关性分析,揭示了交强险费用率的异常变化和可能受到的人为干预。定义和计算了交强险的业务结构因子、地区分布因子、固定业务结构的风险选择因子和固定地区分布的风险选择因子,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风险选择能力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通过建立赔付率和费用率的广义线性模型,发现保险公司降低交强险赔付率最为有效的途径是提高它在各个地区的风险选择能力,其次是增加在低风险地区的经营网点。
关键词:
交强险 保费 风险选择 赔付率 费用率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赵俊荣
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保险业务量相应扩大,保险事故发生的次数必然会随之上升,与之相应的是可以向第三者责任人追偿的案件也就会越来越多,涉及的保险标的金额也将会越来越大。保险追偿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保险人追偿的意义 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就应依照约定予以赔付保险金。然而,如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樊启荣 张晓萌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第2款对受益人指定不明的三种情形作出了相应解释,然其解释是否妥适则须进一步斟酌。在我国保险金遗产化的立法背景下,将"法定"的情形解释为"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实易造成法律逻辑上的混乱,故倘若释清保险金遗产化的疑义,宜解释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不明;对受益人仅指定身份关系的,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同一主体为标准而区分处理即非妥当,宜解释为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而无庸区分处理;而对受益人的指定包括姓名与身份关系的,认为未指定受益人亦非恰当,宜解释为以指定的姓名确定受益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祖平 孙圣林
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财产保险中独有的法律制度 ,既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也是产险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被保险人应切记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应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孟生旺 李皞 商月
本文应用聚类分析方法和Beta回归模型对2009年度交强险审计报告所披露的交强险经营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交强险在31个地区的赔付率差异显著,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均收入水平、物价指数、人均交通支出和人均车辆数。交强险9个业务类别之间的赔付率差异也很明显,表明现行保费水平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各地区的赔付率和费用率之间存在反常的负向相关关系,反映了交强险在费用分摊中存在某种不合理现象。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率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业务类别之间都没有显著差异,主要受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的影响,规模经济效应显著。
关键词:
交强险 赔付率 费用率 Beta回归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高洪忠
文章从精算角度,给出了我国目前实施的交强险的一种精算模型,考虑了其赔付次数分布、赔付额分布、各类延迟分布等。根据文章所建立的模型,利用模拟技术,对我国某一地区的交强险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交强险业务不存在暴利。
关键词:
交强险 费率 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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