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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韩丹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其安全性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大大集团、e租宝、3M等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问题箭在弦上。通过围绕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问题,以最近被查获的涉嫌非法集资的e租宝为例,基于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现状,剖析当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方面存在的法律困境,并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美国、英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体制的现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从法律法规、监管主体、行业自律、征信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对策,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期刊] 征信
[作者]
谢金静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此轮互联网金融乱象治理中几乎毫发无损,事后反思之前关于余额宝的有关争议不仅客观、必要,而且更契合平衡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关系的监管主旨要求。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受到较为完善的监管,对余额宝的诸多指责并不成立。监管层应当扮演好利益冲突的协调者、协调监管的协调者,以及监管者三种角色,才能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理财产品 监管 余额宝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徐会志 刘建
对互联网理财的监管应体现适当的风险容忍度,既要防范重大风险,又要避免过度监管,对互联网理财进行全面与客观的评价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阿里余额宝激发了社会公众的理财热潮,微信理财通则以其6亿用户的社交平台备受瞩目,二者引领的互联网理财成为最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截至2014年2月18日,余额宝用户数超过了6100万,规模突破了4000亿元;理财通于2014年1月22日上线,当天募得资金8亿元,6个工作日规模就超过了百亿元,余额宝和理财通所对应的货币基金份额已超过全国居民存款规模的1%。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贺松兰 曾云翔
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存在监管法制滞后、主体混乱、方式不当、条件模糊等法律难题。为此,我国互联网金融准入监管机制的法治构建应贯彻法定、公平、绩效、适度的监管原则,在区分互联网经营者、投资者及消费者的特点及明确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定位下,通过法治的方式界明不同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方式及条件。与此同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制度;构建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强化消费者权利保护机制。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市场准入 市场监管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贺松兰 曾云翔
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存在监管法制滞后、主体混乱、方式不当、条件模糊等法律难题。为此,我国互联网金融准入监管机制的法治构建应贯彻法定、公平、绩效、适度的监管原则,在区分互联网经营者、投资者及消费者的特点及明确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定位下,通过法治的方式界明不同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方式及条件。与此同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制度;构建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强化消费者权利保护机制。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市场准入 市场监管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王超
保理(保付代理)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一个缩影,在满足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需求、拓宽公众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信用风险的分散与传递过程中,交易主体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等,最终也会扩散到投资者身上。本文旨在分析互联网保理理财产品的业务模式、法律关系以及存在法律的风险等,进而有针对性提出相关风险的防范建议以及如何实施对该类产品监管的意见。
[期刊] 财务与会计
[作者]
袁国辉
一段时间里,出现在大众生活每个角落的众多互联网金融广告让我们有喜有悲。喜的是闲置资金终于不甘心银行的低收益,有机会另寻出路了。一端是投资人——资金收益可以高一些;另一端是以前从银行拿不到钱的小微企业——有了融资的渠道。悲的是互联网金融来得太突然,一切都没有准备停当,资金已然千军万马挤在互联网金融的独木桥上了。一、网络高利贷不是金融创新金融看似高深,但其实金融是商业模式最简单的生意,其逻辑很简
[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佘依林
支付宝余额宝业务的推出,是互联网理财模式的一种创新,而与此同时新的风险与监管的难题也随之凸显。本文以余额宝为例,详细分析了以渠道为特征的互联网理财销售模式的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与网络金融安全风险,同时也在基于现有政策针对其特点提出了监管方面合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
渠道 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俊 赵国锋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初具规模,在提高社会效益、激发金融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文章阐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金融监管的主要问题,总结美国、欧盟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要做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明确监管重点、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相结合等建议。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俊 赵国锋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初具规模,在提高社会效益、激发金融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文章阐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金融监管的主要问题,总结美国、欧盟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要做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明确监管重点、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相结合等建议。
[期刊] 征信
[作者]
彭婷婷 谢新泉
剖析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征信监管存在的问题,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关注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原则,建议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及跨区域协作监管机制、规范接入机构开展互联网征信业务、提升技防手段防止冒名贷款、实施接入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等,以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良性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消费金融 征信监管 个人信用报告
[期刊] 征信
[作者]
彭婷婷 谢新泉
剖析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征信监管存在的问题,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关注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原则,建议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及跨区域协作监管机制、规范接入机构开展互联网征信业务、提升技防手段防止冒名贷款、实施接入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等,以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良性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消费金融 征信监管 个人信用报告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俊 赵国锋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初具规模,在提高社会效益、激发金融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文章阐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金融监管的主要问题,总结美国、欧盟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要做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明确监管重点、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相结合等建议。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李丽萍
得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监管日趋明朗之际,网销理财险受到广泛关注。阿里巴巴推出的"娱乐宝"以"保险+信托"模式对接理财险产品,获得持续火爆的市场反响。但互联网背景下,如何规避理财险固有风险、履行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防范投保人虚构保险关系人等问题均需慎思。故本文以"娱乐宝"为研究对象,剖析其法律结构及法律风险,简要对比其与众筹模式的异同,探求互联网理财险的创新之处,最后评析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现状,以期加深对互联网理财险的认识。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杨东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念和核心举措应该围绕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来展开,以行为监管、功能监管为主,审慎监管为辅在当下的理论语境中,"互联网金融"尚未成为一个有着明确内涵与外延的正式概念,而是泛指各种以互联网为手段或平台并在形态结构和运作机制等方面有别于网下现实环境中的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传统金融领域的新的金融现象。互联网金融并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如果说早期的电子银行、在线支付等网上金融业务尚不足以改变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势力的依附地位的话,那么随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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