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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袁嘉  刘维俊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对竞争立法、执法和司法提出诸多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问题。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在理论上并非新概念,实践中也屡有发生,但在互联网行业却不断引发波澜。为更好地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本文以互联网行业出现的"二选一"行为为视角,结合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性质和我国竞争法体系现状,提出将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纳入我国竞争法体系加以规制的建议。
[期刊] 征信  [作者] 范明珠  杨军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相关行业对信用信息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征信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但互联网金融征信中随意征信、滥用征信信息等行为侵犯了信息提供者的隐私权、知情权等权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从法律上加以规制。以滥用互联网金融征信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前提,提出规制滥用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原则,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全面合法和事先预防的原则,分析互联网金融征信法律关系、各个法律关系主体的权益结构和责任,提出规制滥用互联网金融征信应当采取公众实施和私人实施双重路径。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戴龙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35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规定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的义务规定,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行为。但是,第35条并没有对滥用优势地位的适用范围和违法标准进行清晰的界定,实践中可能导致该条款过度适用或者因缺乏可操作性而无法适用的问题。借鉴国外相关滥用优势地位规制的理论和实务经验,明确第35条的适用范围和违法条件,对于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法》竞争规制条款的作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徐娜  
一、国内反垄断法在互联网行业的实施现状(一)360诉腾讯垄断案。2010年6月,腾讯将QQ医生升级为QQ电脑管家,其功能涵盖了云查杀木马、系统漏洞修补、安全防护、系统维护和软件管理等领域,与360安全卫士的主流功能发生直接竞争。9月,奇虎360指责QQ软件偷窥用户隐私文件,并为此推出了扣扣保镖,监测QQ软件的窥私行为。10月,就奇虎360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的行为涉嫌虚构事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江山  
我国《反垄断法》在第三章中用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的因素和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三条规定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内容。由于法律规定的相对原则性,在此基础上认识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规制可能会存在一定模糊认识。就此,笔者从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杜晓丽  
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是资本无序扩张的重要手段之一。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具有导致资本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格局的高风险性,因而应在反垄断法中予以规制。在反垄断法中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制度”是解决实践中日益严重的滥用相对优势地位问题的重要途径,应从制度价值目标、相对优势地位的界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认定、滥用行为导致破坏市场竞争结构的风险评估、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平  潘月杰  
跨国零售在我国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越来越明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规制措施,主要集中于法律规制、行政规制,地方政府规制和行业规制起到了补充作用。但是并没有有效遏制跨国零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势头,为了增强规制效果,建议强化产业安全意识,增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统一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法》,增强行政执法效果,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平  赵亚平  
针对跨国零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越来越严重的情况,近年来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规制措施,并主要集中于法律规制、行政规制等几个方面。但是,跨国零售依然以各种方式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零供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为了增强规制效果,建议增强《反垄断法》的实效性,制定统一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法》,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陈可   侯利阳  
电子商务平台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尤为重要,已经成为网络交易中的主要市场主体。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平台市场力量过于强大,导致其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力量过于悬殊,进而引发二者之间的谈判地位失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作为规制这一问题的法律条款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该法律条款从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角度出发,规定电子商务平台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但是对于如何理解“不合理”却始终没有释明,导致该条款在司法实践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无法得到有效适用。本文结合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特性以及特有的市场结构,从继续性合同角度出发,探讨电子商务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非对称依赖关系,在继续性合同和非对称依赖关系的基础上对电子商务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契约的不完全性展开分析,并结合二者之间交易关系的特殊性,从再交涉义务以及专用资产损害性两个方面对何为“不合理”进行解读。
[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作者] 朱志峰   夏迪旸  
相较于传统行业,超级平台具有数据质量、数量上的优势,极易利用数据优势获取消费者注意力,形成竞争优势。一方面,数据要素有助于平台不断调整自身经营策略,形成平台经济的新模式、新产业与新业态;另一方面,超级平台一旦利用数据优势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就很容易在市场上形成支配地位,提高市场进入壁垒,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为有效区分超级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与正常经营行为,应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的相关制度体系。具体而言,应细化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与推定的考量因素,将隐私、创新等因素纳入分析框架之中,审慎衡量行为的竞争效果。总之,应强化对超级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监管力度,为中小平台企业发展提供帮助,释放平台经济创新动能。
[期刊] 经济学动态  [作者] 张丰羽  汤珂  
在数字经济时代,算法技术结合大数据和机器学习后已被应用于自动化或辅助决策、精准匹配和趋势预测等诸多生产或管理活动中。伴随其在商业和公共管理等领域的广泛深刻运用,因算法权利异化导致的算法滥用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担忧和重视。算法滥用存在针对不同主体的诸多现实或潜在的危害与弊端,足以影响到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数字经济时代引致出针对算法进行规制和监管的需求。不同于传统的规制和监管的范式与手段,针对算法进行规制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通过分析当前典型的算法规制思路与治理范式,结合算法规制监管的实施特点和痛点难点,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建立以广义算法公开为基础的分场景算法审查、监管和评议的综合技术规制框架;建立在算法伦理基础上的外部监管问责、平台责任义务相结合的法规体系;建立以个体数据赋权为主要形式的健全维权途径、强化维权意识和配置个人算法权利的数据主体算法权利保障;建立算法设计主体价值与算法相关主体价值收敛协同发展、强化算法设计者社会责任的具体实现路径,以图探求适合中国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算法规制体系建设思路。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龙柯宇  
欧盟是世界范围内处理和平衡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先驱者。其在2009年《欧盟82条指南》中以法规形式确立了效果影响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存在和行使相分离原则、权利耗尽原则、同源原则,两者共同构成了欧盟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的基石。本文在梳理和评析欧盟相关制度的同时,也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提出了一些建议。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小明  吴倩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一,在反垄断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澳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立法不尽相同。澳大利亚与中国不同未设立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澳大利亚反垄断立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中国适应严格责任原则。澳大利亚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幅度大于中国立法。中国反垄断法应坚持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严格责任原则、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加大处罚力度并规定刑事责任。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孙怡  
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制度采用了"双层多级"模式,与世界主流的反垄断执法体制不同,给我国反垄断执法实践带来了很多问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在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仍需不断研究、探索。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孙怡  
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制度采用了"双层多级"模式,与世界主流的反垄断执法体制不同,给我国反垄断执法实践带来了很多问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在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仍需不断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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