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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吴太轩 史欣媛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类型化条款已无法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的大背景下,商业道德对于判断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抽象的商业道德具体化,当前法官普遍适用既有的行业规则或创设"非公益必要不干扰"等新规则来认定商业道德。但是,法官未对援引的行业规则加以分析,创设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规则不仅"公益"内涵模糊,且因未提及主观"恶意"而有悖相关法规之规定,这使得当前认定商业道德的规则饱受诟病。行业规则惟有在具有市场合理性,且行为违反的是行业规则的禁止性规定时,方可认定商业道德。此外,对于"非公益必要不干扰"规则应明晰"公益"之内涵,且强调"恶意"为其适用前提。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李俊辉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在激发经济活力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有传统的商标"搭便车"、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行为,还出现了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不正当信息获取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有法律规定不明晰、"穿透式监管"概念的滥用、法律责任相对较轻等。因此,建议通过细化相关法律制度、审慎实施穿透式监管、适当加重法律责任等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在保护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也能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期刊]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陈耿华
司法实践规制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有"保护消费者利益"及"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两种理念。前者虽具一定的合理性,但误读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也有违该法保护法益的历史演变规律,故不可取。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含的公益精神决定了规制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以"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为理念。为贯彻、落实该理念,首先引入利益衡量的分析框架,在明确主体利益类别、审视利益位阶与识别多方主体冲突利益的基础上,针对各组冲突利益设计不同的衡量思路,并对各子结论进行最终的交叉权衡。其次,具化该理念各考量因素的适用,尤其是提炼技术中立因素、商业模式因素与行业惯例因素的认定细则。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叶明 陈耿华
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的商业道德内涵多元且极为抽象,既有以行业惯例、创设具体细则认定商业道德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克服商业道德的不确定性。其缘由是归入决定论立场的前者奉行简单的逻辑推演而未予利益平衡,忽略个案商业道德的"特质性",且不同领域的行业惯例通常不具通约性并呈阶段性特征,无法为商业道德认定输送稳定源泉;纳入决断论立场的后者既难以把握商业道德的"不唯一性",亦无法确保所作裁判基于客观要求而非恣意,也并未达致商业道德的客观认定。而法律论证分析框架不推崇从前提到结论的简单推演,充分进行利益衡量且重视在讨论中不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黄庆余
2017年我国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目的试图将消费者权益作为判断竞争行为合法性的因素之一,但与此同时却在效果上出现放宽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模糊了侵权责任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界线,引发了在适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时是否会依照侵权法的思维模式,把其当作一部私益法来解决交易纠纷的担忧。而此情况在互联网领域尤为突出,因为互联网经济本质是注意力经济,其经营模式与传统领域相比,消费者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从而加剧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私法化会带来的诸多弊端。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互联网竞争 私法化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国瀚文
互联网背景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科技时代的特征,其呈现出的多样性、传播快、隐蔽性强和危害大等特征冲击着传统的法律规制。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针对互联网市场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做出了原则性条款与列举式条款并存的规定。对于一般条款是否具有原则性性质,适用时是否存在主观性、不确定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应当进行专门规制,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否足够完善或者仍需要查漏补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时代应呈现何种模样等问题仍有深入探讨的余地。通过对互联网条款的条文内容、结构的逻辑理论和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分析,结合互联网市场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论证互联网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正当性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陈耿华
互联网消费者主导经济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的经济特性一方面强化了消费者作为裁判官的角色,而另一方面也必须直面消费者位于互联网竞争生态链最末端的事实。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应局限于一种“反射式”的间接保护,而应当是直接保护甚至是侧重保护。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特殊地位也决定其特殊功能。论证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应以保障经营者合法利益为基础,重点关注消费者的整体、长期利益是否受损对行为做出定性。该法中消费者权益的内涵表现为不受误导和欺诈的知情权以及不受技术强迫和间接干扰的选择权。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消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胡安朋
讨论在情报获取和情报利用两个情报活动阶段中的正当与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情报获取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获取情报的方法手段和所获取的情报的性质两个方面,判断时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应以自认的道德上的或情感上的标准为依据;情报利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利用了以非法手段获取的情报,违法或违约利用情报,以及在利用情报后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等诸方面。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张伟民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而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因此这一问题就更为突出,尤其是弄虚作假和购销活动中的贿赂与变相贿赂问题。在这里,就购销活动中的贿赂与变相贿赂作一些理论分析。 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或采购商品的方法很多,主要的是向买方采购人员或卖方销售人员给与“回扣”或“奖品”。这里,贿赂的提供便是两方面的,一是由供应方代理人为推销商品而给与需求方代理人的“回扣”或“奖品”,二是由需求方代理人为购买稀缺商品而给与供应方代理人的。如果在这里把前一种情况中需求方代理人手中关于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权和对商品供应方的选择权看作一种稀缺资源,那么,他便是这种稀缺资源的供给者。因此,...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许强
验资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许强(一)靠政府权力部门划分势力范围,垄断经营。这主要表现在:1有的地方将国有企业的验资业务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将集体企业的验资业务交给审计师事务所承办。2有的地方将外资企业的验资业务全部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审计师事...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孙福兵
产业集群的良性健康发展对区域经济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而盲目竞争、不正当竞争将严重影响集群的可持续发展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文章通过对以江山消防器材集群为代表的中小产业集群不正当竞争现象的研究,以创新的视角从集群治理模式与机制两个方面入手,探讨治理产业集群内部不正当竞争的新途径以实现集群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产业集群 不正当竞争 治理模式 治理机制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孙志超
在正常情况下,出于资金缺乏、分散风险、募集资金以及专长互补的考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私募投资机构会在有明示或者默示的联合投资协议基础上共同对同一被投资主体进行投资。然而,由于私募投资的秘密性以及严密的协议安排,使得被投资主体失去了自由议价的机会,而联合投资的一致行动足以抑制最终的股权交易价格。这种一致行动限制了竞争、减少产出,降低了市场的效率,可能触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串谋行为,甚至《反垄断法》中的垄断行为。该文指出了私募联合投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具体认定中的困境。
关键词:
私募 不正当竞争 投资
[期刊] 征信
[作者]
刘小砚 陈红茜
商业数据是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的战略性资源。实践中,涉及商业数据侵权纠纷裁判的适用依据主要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抑或第12条(互联网专条)。这其中不乏因援引法条的高度抽象性,而导致司法适用标准的不统一以及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增扩化。缘此,在辨析我国商业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诸多理论模式基础上,应采用限定性数据权益保护模式,设置《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专条保护,确立限定性数据权益保护的构成要件、明晰商业数据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划界商业数据保护请求权人的范围,以促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商业数据 数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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