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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管理现代化
[作者]
李仪
云时代下,个人信息的安全要素频遭破坏。为治理这一风险,我国应通过设计制度保护信息主体与利用者的权益,并约束云计算平台的行为。为加强治理效果,我国须采取提供信息管理人员素养等配套措施。
[期刊] 图书馆
[作者]
李仪 孙佳
在云计算时代下,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与可用性等存在安全风险,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也遇阻。文章剖析了前述风险的成因,立足于国内实情并借鉴美欧经验,指出我国可分步骤地治理图书馆,以此来应对风险。治理者需要协调发挥图书馆行业规范与法律等制度的作用,并采取与制度相配套的措施(如对馆员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从而在维护读者权益与促进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之间寻求平衡。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张娟 李仪
云计算下读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频遭破坏,因此读者人格被侵害且信息利用被妨碍,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实现也遇阻。为应对前述风险,我国宜立足于图书馆云计算建设的实情并借鉴欧美经验,通过制度设计来治理图书馆。对馆员进行信息素养教育以完善馆内信息安全管理,再鼓励图书馆加强彼此协作来应对安全风险,进而通过立法来督促图书馆关怀读者人格,并与读者共同维护信息安全。为优化治理效果,我国需要采取与制度相配套的措施,如将图书馆构造成学习型组织,以便于教育的开展;又如拓展图书馆学会等行业组织的职能,从而帮助与引导图书馆获取并利用信息。在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仪
在网络因素作用下,个人信息的效用可通过再利用活动得到分级与多层发挥,但该活动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风险。文章结合我国特有的网络治理模式并借鉴美欧实践经验,立足于分处前端与后端控制地位的再利用者对个人信息双向共享的实情,以信息安全的基本要素——完整性、可靠性、保密性、可控性等为起点衍生出若干规则。我国应通过立法以这些规则统一约束前后端再利用者,从而促使其采取合理技术措施降低风险;同时为满足信息安全的可用性要求,限制部分规则。在限制时,立法者宜考虑两端再利用者在相关控制系统中所处地位的不对等性,作区分式的安排。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信息利用 信息安全 立法
[期刊] 图书情报知识
[作者]
曹树金 王志红 古婷骅
智慧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智慧城市的内涵、信息类型和信息环境特征以及国内外个人信息安全立法现状,总结出从信息产生、传播到信息存储和使用四个阶段过程中个人信息安全存在的风险与对应的信息权利以及政府、智慧服务提供商和第三方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七项立法原则、政府公权力适度四项立法原则、智慧服务提供商责任明确五项原则以及第三方限制交易三项原则。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庄慧娴 于静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社交网络及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与普及,数据量呈指数型、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应运而生。信息的收集与挖掘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个人信息安全在大数据环境下更容易被非法收集及利用,造成个人利益的损失。因此,应通过行业自律保护和法律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在立法上加强和完善对大数据运作的规制,以弥补自律保护强制力不足的缺陷。同时,在自律保护方面,应积极督促和完善相关行业自律规范,以弥补法律保护存在滞后性的不足。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使交易各方通过合作来共同应对风险,从而在保护消费者人格、有效利用信息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使交易各方通过合作来共同应对风险,从而在保护消费者人格、有效利用信息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张茂月
现代社会大数据已经成为影响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的重要事物,大数据在带来巨大便利和商机的同时也会对个人数据信息带来侵害的风险。之前的研究结果都倾向于认为应当通过援引民法上"隐私权"的规定保护个人数据,但是事实上"隐私权"本身尚不足以完全涵盖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数据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大数据时代这种风险是和大数据本身相伴相随的,如何看待和认识这一风险将影响对大数据本身的价值认识和政策取向。大数据时代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知情和选择权以及处分权必须得到保障,除了技术手段和刑法保护之外,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和确立"告知和同意原则"对应对数据化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挑战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息 风险 告知和同意原则
[期刊] 征信
[作者]
高仲劭
在数字人民币试点运营阶段,用户个人信息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用户的授权同意被实质架空、指定运营机构过度收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存储个人信息。为此,应重点规范处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具体而言,为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而处理个人信息时,原则上需履行告知义务;获得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不是责任豁免的绝对事由,还应通过比例原则审查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及范围是否正当、必要;应确立以敏感度为标准的个人信息分类管理制度,设置最低安全技术标准,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关键词:
数字人民币 个人信息 可控匿名 告知同意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涂萌 张绵伟
[目的/意义]探析第三方支付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为当前支付平台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合理化建议。[方法/过程]基于当前法律法规和学术观点,对一些典型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商业行为、产品、服务及隐私条款进行研究,分析第三方支付用户个人信息存在的风险和原因。[结果/结论]支付账户的高价值性、主流支付平台独特的商业模式,以及立法监管不足是造成当前第三方支付用户个人信息面临安全威胁的三大主要原因。保护支付平台用户个人信息,应强化立法保护、设立专门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辅以行业自律、安全技术创新,同时网络用户也应提升信息安全意识。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 个人信息保护 风险 保护措施
[期刊] 图书情报工作
[作者]
刘裕 周毅 农颜清
[目的/意义]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在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平台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日渐严重,探析其中风险并有效治理是增强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和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方法/过程]通过对117个样本App平台隐私政策内容的聚类分析,梳理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潜在风险类型。[结果/结论]网络信息服务过程中第三方的小生态、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内生态、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行业团体的外生态共同构成网络空间整体生态环境。提出从平台隐私政策制定、平台内控机制与第三方互动机制、政府治理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加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治理的相关思路。
[期刊] 图书馆论坛
[作者]
崔冠云 王璞
数字经济发展加剧个人信息保护风险,诱发政策制度失灵、信息过度分析与数据跨境泄露,敏捷治理所具备的高灵活度与多元主体协作双重优势有助于个人信息保护风险的弥合。文章搭建“信息保护风险的敏捷治理”分析框架,剖析荷兰信息保护与风险防控模式的运作机制。研究发现:敏捷治理有效弥合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的制度建构、数据滥用与监管不足等风险,其中包含复杂的驱动机制,即重构个人信息保护目标与制度,推动政府、市场与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协作,以及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并建构多元监管模式。
关键词:
数字经济 个人信息保护 敏捷治理 荷兰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邹晓玫 杜静
[目的/意义]我国现行的个人信息授权仍停留于最原始的"概括授权+例外"模式,该模式下的个人信息类型化不充分导致了再利用成本巨大、授权形式化和目的限制原则落空等问题。[方法/过程]欧盟的GDPR模式通过充分保护原则使信息主体的控制权延展至大数据流转的各个环节,而美国的"场景风险"模式则通过场景下的风险自评授予企业更大的数据利用自主权。综合借鉴上述两种模式的优点对我国个人信息授权制度加以改造。[结果/结论]在初始收集阶段以重要性理论为基础建立三维度四层次的类型化方案,不同类型个人信息采用不同授权要求以强化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在信息再利用阶段则以提升利用效率为导向,开放"情景一致"前提下的个人信息再利用,在超越原始"情景"的利用中引入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层次化的信息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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