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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靳利飞 刘天科 南锡康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融合成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制度如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得以落实成为全新命题。总体来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内涵不断深化与扩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较为清晰、覆盖范围逐年扩大以及补偿标准日渐完善,但还面临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缺乏与生态产品价值机制的深度融合、尚未明确规定补偿目标的具体程度、未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覆盖、测算方法对生态系统差异性考量不足等困境。在此基础上,本文按照以驱动区域利益协调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双重目标为出发点的基本思路,并从推动补偿政策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度融合,强化环境保护目标,拓展覆盖范围,优化补偿标准测算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期刊] 经济纵横
[作者]
廖晓慧 李松森
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为有效实施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和行政制度的总和,主要依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核心内容做出系统性安排。目前,我国正着力推进以主体功能区为基本格局的国土空间构建,这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确立了新型空间布局框架。适应这一战略目标,需要明确界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权责,科学测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域布局耦合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模式,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
生态补偿 主体功能区 转移支付
[期刊] 林业经济
[作者]
刘晓光 王珂
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开发方式,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不同主体功能区域下生态建设的功能定位不同,从而决定了其补偿责任也应当有所差别。文章分析了不同主体功能区生态建设补偿的机理,立足于非中央政府补偿的视角,以黑龙江省为调查范例,重点研究了不同市域以及同一市域范围内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建设补偿责任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补偿建议。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生态建设 补偿责任 转移支付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刘慧 高新伟 黄秉杰
2012年1月25日康菲石油调解方案公布后,对于补偿的主体、对象、方式以及标准的如何认定在引起多方质疑的同时也进一步凸显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的"软肋"。反思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法律的现状和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我国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是前提:在环保基本法中明确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有章可循"是关键:制定、完备海洋生态补偿法配套的细则、条例和规章,明确界定补偿的主体、对象、方式以及标准。"执法必严"是保障:建立海洋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严格问责制。
关键词:
康菲石油 海洋生态补偿 法律制度 路径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林慧 马永欢
生态补偿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中各种利益关系,成为生态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张化楠 葛颜祥 接玉梅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深化了流域区域间利益的不均衡,功能区定位导致限制和禁止开发区承担一定的额外成本和面临发展机会的损失,流域生态补偿是协调不同功能区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该文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依据主体功能区划分的类型特点,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生态产品为出发点,从补偿依据、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三个方面对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探讨。主要思路为:以生态保护总成本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通过地方政府间横向跨区域协商管理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行下游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对上游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财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流域 生态补偿 标准
[期刊] 经济问题探索
[作者]
高新才 王云峰
我国传统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化程度有限,直接导致补偿效率较低。为发挥企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推进主体功能区补偿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可把生态补偿方式由转移支付转变为政府购买,通过政府与企业间的生态服务交易,实现补偿资金的集约利用和生态服务的有效供给,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为生态地区居民提供可靠的收入保障。
[期刊] 宏观经济管理
[作者]
陈学斌
国务院于2010年颁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生态功能定位角度,对我国国土空间布局作出战略调整,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将被限制、禁止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对这些地区来说,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穆琳
我国实施的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限制了一些生态区域的发展,导致其与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域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这就引发了对生态补偿的潜在需求。但现行生态补偿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效率较低。本文通过引入生态产品的概念,提出了以市场为主导,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生态产品交易来进行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构想。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生态补偿 生态产品 市场化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张化楠 葛颜祥 接玉梅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深化了流域区域间利益的不均衡,功能区定位导致限制和禁止开发区承担一定的额外成本和面临发展机会的损失,流域生态补偿是协调不同功能区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该文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依据主体功能区划分的类型特点,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生态产品为出发点,从补偿依据、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三个方面对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探讨。主要思路为:以生态保护总成本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通过地方政府间横向跨区域协商管理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行下游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对上游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流域 生态补偿 标准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董红
农业生态补偿制度是典型的生态补偿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农业生态制度明显存在不足,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关键是要加强农业生态补偿立法;明确补偿主体;确立多元化的补偿方式;确定科学的补偿标准;拓宽补偿资金来源,从而为农业生态补偿实践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农业 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补偿制度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赵宁
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规划入"限制开发区"极大地限制了功能区内农民原有的自由生活方式和经济开发行为,在法律上剥夺了其对土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与发展权。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是一种矫正环境不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应当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征收生态税和拓宽生态补偿的融资渠道;在微观层面,从健全生态地役权制度、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和自愿生态保护项目制度三个维度建立起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法律保障制度。
关键词:
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补偿 激励性机制
[期刊] 改革
[作者]
王德凡
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由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两种方式构成,政府补偿占据主导地位,市场补偿是补充手段,两者共同发挥作用,不仅为环境资源外部性问题的内部化解决提供了保障,而且为区域协调发展开拓了新路径。以生态公共产品交易理论为基础,在充分考量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从扶持生态产品生产厂商、构建生态服务交易市场、构建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三个层面入手,构建现代生态补偿机制。为保证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良性运行,应辅以必要的配套措施,如完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保障体系,规范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等。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区域协调发展 政府作为
[期刊]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权典
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自然保护区被界定为禁止开发区域,必然要对其科学有效地实施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应当结合当前主体功能区划的政策导向,进行重新定位与构建。依据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等理论,为缓解现实矛盾,需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的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涉及政府与市场两种基本途径或机制范畴,合理安排相应的政策引导与制度创新。制度构建的关键在于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立法调整,无论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还是市场经济手段的生态补偿政策,都需要立法确定其方针原则、实施模式及机制。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张化楠 接玉梅
主体功能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有效运行并发挥相应效应需要一套完整的配套保障机制,这些保障措施贯穿于主体功能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各个环节中,是构建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从法律保障、制度保障和政策保障三个层面构建主体功能区流域生态补偿的配套保障机制。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流域生态补偿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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