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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石晓波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是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而应当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权利义务主体、主观(归责)方面、行为表现、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关键词:
虚假陈述 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蒋尧明
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问题的相关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会计审计领域的研究成果尤为彰显。近期发生的一系列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在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及其认定、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及其归责、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诉讼与赔偿等方面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指出未来研究应关注的四个方向:一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问题,二是如何破解司法实践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主体单一化的困境,三是加强注册制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及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四是对从事特定实体审计服务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各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配置进行研究。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刘兴华
不同的民事责任性质有不同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举证责任和免责事由,因此确定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但相关法律仅确认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并未对责任性质予以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和担保责任。
关键词:
虚假信息 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涂岩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赵国平 文杰
本文认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应为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并且诱空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所受损失之间应该存在因果关系。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范围应依虚假陈述类型的不同而分别确定,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宜采用累计计算法。
关键词:
虚假陈述 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 损失赔偿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顾晶晶
我国证券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较为普遍 ,为了更为有效地规制这种行为 ,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亟待完善。本文试图从该民事责任的性质 ,不同责任主体的归责原则 ,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有关行政先置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洪亮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过十余年,证券立法亦处于摸索阶段。然而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虚假陈述的情况时有存在,相对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的空间,如实体法中救济措施、程序法中集团诉讼机制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因此,完善我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任重而道远。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历丽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时有出现虚假陈述,这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给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虚假会计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认定,并进而讨论了为其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包一明
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愈来愈倾向于对中介机构即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作出实质判断。2022年1月22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2022新司法解释》)废除了虚假陈述违法行为“重大性”认定的前置程序,司法判断中介机构责任从形式审查走入实质审查新阶段。诚然,随着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经验的积累以及前置程序的取消,
关键词:
民事责任 中介机构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郑彧 王辰龙
虽然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经为司法裁判树立起一套标准体系,但伴随着案件的复杂多样化,实践中许多金融产品虚假陈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有责”与“无责”、“责重”与“责轻”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细究缘由,争议大多产生于“某金融产品是否构成证券”“中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在功能主义项下以“实质证券”的概念为基础,充分认知股票和债券在风险逻辑上的不同,合理考量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场内与场外的区别,准确限定“欺诈市场理论”的适用范围,合理划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准确理解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项下有关“过错认定”的规则,以此作为解释和适用《证券法》项下连带责任的前提与基础。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邢会强
一、近年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司法案例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股东意识的觉醒,证券民事诉讼明显增多,注册会计师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被告的案例日益增多。从已有的判决来看,我国司法实践对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之认定存在的问题有:1.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难分。证监会明确指出要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实践中,存在不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情形。即当管理层舞弊,会计人员造假,即使审计师勤勉尽责仍未发现,这本属于会计责任,但处罚者会认为这同时也是审计责任。
关键词:
民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 问题探析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黄娅琴 李洁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是指违反证券法上的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本文从阐述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础入手,分析归纳其责任主体,并对现行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主体的司法解释进行评析,对其中的不妥当之处,提出修正建议。
关键词: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 信息披露制度 责任主体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武长海 韦洁
过错董事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承担民事责任是其就自身行为担责的表现,也是激励其积极履职的现实需求。当前,我国《证券法》第85条是董事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担责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是该条款秉持“受害人中心主义”的立场,不区分董事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过错形态,一味地强调过错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出“强者多赔”的逻辑,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理念的追求。为实现过罚相当,应当以董事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过错形态为核心标准,建立差异化的、多层次的责任构造:对故意的董事,设定连带责任规则;对过失的董事,设定比例责任规则;并且以收益为基准,设定一般过失董事的最高责任限额。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王茜
现行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以侵权行为为赔偿依据,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法律的侵权行为赔偿责任已确立,但理论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构成要件并未和侵权责任法衔接。本文以侵权的构成要件为逻辑起点,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虚假陈述侵权中的共同侵权形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行为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提出违反勤勉义务是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体现。在具有双重功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中,应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将会计师事务所和发行人、上市公司责任内部化处理。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刘珺
随着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变,审验机构“看门人”作用得到强化,为督促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解决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不一、民事责任认定标准及范围模糊等问题,明确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的适用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义务范围。同时,为避免发行人固有风险转移,审验机构执业风险过重,可通过采取设定赔偿上限、签订责任限制协议等方式降低审验机构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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