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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邓启惠
中、西竞争法规的比较邓启惠竞争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制定和实施了名称和具体内容略有不同的竞争法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93年9月也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西...
[期刊] 现代日本经济
[作者]
邓启惠
[期刊] 外国经济与管理
[作者]
赵伟
市场竞争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工具。战后几十年来,几乎在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制订和实施市场竞争法。如果把资本主义各国的市场比作一个竞技场、那么竞争法就象竞技场上的比赛规则那样,规范着市场上各种厂商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市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谢作诗 崔万田
比较优势法则告诉我们 :每个国家应该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 ,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在这个过程中 ,商品总量增加 ,各国普遍得益。本文则揭示出相对竞争法则 :一个国家不可能在每一种商品上都具竞争优势 ,能也只能在其比较优势商品上具竞争优势 ,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 ,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从而完善了比较利益理论。
关键词:
比较优势 竞争优势 相对竞争法则
[期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林婧 陈琳
【目的/意义】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竞争中,数据抓取行为层出不穷。部分企业借此获取数据拥有方的数据资源,可能侵害数据拥有方的权益、危害互联网行业发展,而规制数据抓取行为对恢复互联网空间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设计/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归纳适用商业秘密条款和一般条款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的认定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数据难以达到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而一般条款又存在缺乏操作性的问题,从法律适用与行政监管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结论/发现】(1)对数据抓取行为,先尝试利用商业秘密条款对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制;(2)若涉案数据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存在数据抓取的后续利用行为,则考虑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条";(3)上述手段皆不达时则向一般条款寻求救济;(4)同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作用,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李春华 付中强
德国是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源地。 1 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后经若干次修订 ,至今仍对促进德国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993年中国颁布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 ,至今已运行近 1 0年。比较两国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类型、适用除外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特点 ,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我国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 ,应协调好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比较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李文柱
欧盟在长期的竞争法实践中,创立并完善了相关市场理论。它是欧盟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某种程度上说它是整个竞争法适用的理论基础。它有着客观、科学、合理、系统等特点,在竞争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今天我国与欧盟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合作与竞争不断加强的新形...
[期刊]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作者]
阮振宇
美国最早的反倾销立法——1916年反倾销法规因其浓厚的反托拉斯色彩而不被熟知。近期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对1916年法规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的裁定,涉及一个重要议题——反倾销法与竞争法的关系。本文从该案入手,以1916年法规为范例,从国内法与国际贸易法律框架两个层面探讨这个问题。
关键词:
反倾销法 竞争法 世界贸易组织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黄彦钦
商业混淆行为的违法性在于破坏商业标识的指引功能,扰乱消费者在商业标识、商品和商品来源之间建立的联系。认定商业混淆行为需要界定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该商业标识所附的商品和商品的来源,可以采用“剥离法”将商业标识和商品的各个要素分解与组合,找到具有值得法律保护最低限度指引功能的拟制商业标识和商品。考察涉案商业标识是否会构成混淆,可以从客观上判断商业标识外观的近似度,也可以直接考察消费者主观上是否对相关商业标识产生误认或误认的可能。对商业标识权益的归属问题可以选择采用权利保护模式和利益保护模式:权利保护模式将商业标识作为权利客体,适用在先使用标准确权;利益保护模式则通过过去的利益结构和未来可能的利益结构对商业标识利益进行再分配。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阮振宇
[期刊]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作者]
郑友德 伍春艳
赠品促销行为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促销方式,由于商家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赠品促销行为也愈来愈超出必要的限度,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本文讨论了对赠品促销行为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必要性及其具体方式。
关键词:
赠品 促销 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制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润涛
仅将他人商标用作关键词进行搜索引擎推广,是商标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抑或不侵权,争议较大,司法实践很多判决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文章从关键词推广是否构成商标使用的理论与实践梳理入手,分析仅将他人的商标用作搜索关键词不属于商标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关键词推广虽不构成商标侵权,但若明显有悖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不正当手段实施,应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若未明显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则慎用法律干预,应交由市场选择,避免过于扩大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妨碍自由竞争,充分体现促进创新和鼓励自由竞争的法律政策。
关键词:
关键词推广 商标使用 不正当竞争 规制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卢均晓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同时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问题也比较突出。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扩张受到资本与平台经济的双轮驱动,应当以法律作为扩张有序与否的价值判断标准。在竞争法视域下资本无序扩张主要表现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理念,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执法,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健全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法律制度,推进平台经济领域软法治理,加强市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协调配合,积极应对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吴镱俊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可类型化为“意思自治型”与“剥削强制型”两种类型,通常情形下前者不具有可责性,而后者则因具有较大的法益侵犯性从而具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单一适用《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显然有失偏颇的。我们应当坚持以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对二者进行区分适用,形成规制合力。在此前提下,实践中运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复杂性,但可以通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予以解决。在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时,首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各款项所针对的具体情形进行区分,继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的适用进行细化规定并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理论进行问题分析,最终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层面对电商平台“二选一”实现有效法律规制。
关键词:
平台经济 二选一行为 违法性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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