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5882)
2023(8648)
2022(7096)
2021(6833)
2020(5514)
2019(12354)
2018(12439)
2017(21708)
2016(13132)
2015(14504)
2014(14881)
2013(13377)
2012(12598)
2011(11454)
2010(11804)
2009(10438)
2008(10354)
2007(9490)
2006(8360)
2005(7609)
作者
(35133)
(29325)
(28821)
(27686)
(18695)
(14107)
(13419)
(11254)
(11102)
(10620)
(10073)
(9877)
(9573)
(9384)
(9332)
(8987)
(8957)
(8656)
(8645)
(8118)
(7625)
(7390)
(7013)
(6871)
(6661)
(6628)
(6474)
(6457)
(6091)
(5965)
学科
(35745)
经济(35676)
管理(30826)
(28193)
(23115)
企业(23115)
教育(20486)
中国(17773)
方法(14043)
(13522)
(13170)
数学(11855)
数学方法(11635)
理论(11442)
(11377)
(10897)
(8849)
教学(8095)
(7589)
金融(7582)
(7555)
(7548)
银行(7535)
财务(7521)
财务管理(7501)
技术(7474)
业经(7414)
企业财务(7255)
(7247)
农业(6920)
机构
大学(173642)
学院(167884)
研究(64454)
(56783)
经济(55114)
管理(54956)
理学(46615)
理学院(45895)
管理学(44833)
管理学院(44466)
中国(41467)
(38897)
科学(38868)
(32898)
(32673)
师范(32376)
教育(32223)
(30631)
研究所(29897)
(29444)
中心(27974)
(27607)
师范大学(26517)
北京(25203)
业大(24435)
财经(23467)
(23372)
农业(23068)
技术(22935)
(21638)
基金
项目(110703)
科学(87515)
研究(86659)
基金(76929)
(68644)
国家(67556)
科学基金(55456)
社会(52146)
社会科(48983)
社会科学(48968)
教育(47362)
(44143)
(39806)
基金项目(39033)
编号(37383)
成果(34664)
自然(34124)
自然科(33328)
自然科学(33313)
自然科学基金(32748)
资助(30921)
课题(29280)
重点(26619)
(26075)
(25019)
(24453)
(24205)
(22916)
项目编号(22889)
教育部(22681)
期刊
(63605)
经济(63605)
研究(59784)
教育(54213)
中国(46562)
学报(30554)
(27224)
(25528)
科学(25268)
大学(23844)
学学(20936)
管理(20097)
农业(18169)
技术(16585)
(14026)
金融(14026)
职业(13796)
财经(12279)
图书(10881)
(10657)
经济研究(10040)
业经(9863)
(9847)
(9781)
论坛(9781)
(9184)
技术教育(9058)
职业技术(9058)
职业技术教育(9058)
书馆(8357)
共检索到268951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陈鹏  
宪法第46条第1款集受教育权与受教育义务于同一主体,由此需要对其自洽性加以证立。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对应了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取向。其中,个体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形成公民的个体人格;国家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实现社会控制以及推动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形成公民"公共意义上的人格"这一教育目标,则兼具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双重性质。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现代宪法所隐含的教育的目标虽以个体主义为核心,但同时亦可辨别出能够与个体主义相兼容的国家主义教育目标。厘定两种教育目标及其内在关系,有助于为该条款构建清晰且自洽的规范结构,亦有助于辨识出该条款所指向的法益。
[期刊] 比较教育研究  [作者] 尹文强  张卫国  
国家对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律义务。国家的义务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国家的义务主要分为尊重的义务、保护的义务和实现的义务。受教育权的最低核心义务与资源的可用性无关。国家在教育上的核心义务可以划分为:教育的可获得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进入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接受性方面的义务以及教育的可适应性方面的义务。
[期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作者] 袁征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一些西方法学家对有关法律的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国内外学术界对受教育权的合理性还缺乏深入的探讨。本文根据中国的情况,讨论法律对受教育权的规定,着重研究这一权利的伦理基础,目的是填补一些理论空白,并解决中国学术界十多年来一直争论的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难题。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劳凯声  
近年来,我国受教育权的实现与保障开始面对一系列新情况,人们不再局限于生存权和受益权,而是强调教育的自主、自决、自治,关注由内在动机和自我决定而产生的结果,由此教育选择成为新的权利主张。教育选择使教育的强制与自由从一个教育问题演变为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受教育权开始发生质的变化,不仅与受教育义务相对应,同时也与教育自由相对应,因而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发展具有建构性作用。在现代国家的发展进程中,无论中外都曾产生过国家干预主义的思潮和行动,导致权力的扩张及其对市民生活的介入。虽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权力行使有着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如无明确的界限就极有可能造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甚至剥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为权利与权力划界,为各自的活动规定范围,防止由于权力越界而产生的对权利的侵害。
[期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作者] 吴鹏  
受教育义务是各国公民的一项普遍义务。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建立了义务教育制度,对公民实施一定阶段的强制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既有受教育权,又有受教育义务,从而与国家形成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教育义务,是公民对国家所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钱大军  马光泽  
受教育的宪法规定使得受教育的权利义务特性被模糊化处理,不但造成理论上的困惑,而且也不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梳理受教育义务产生、从义务到权利转换后受教育义务存在的合理性,受教育权利存在功能上的局限,即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反权利问题,未能涵盖社会维度的合理需求,这种功能上的局限为受教育义务的存在提供了外在的合理性。受教育义务的内在合理性来源于"法律家长主义"(Legal Paternalism)和"公民身份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Citizenship)。文章进而在对荷载权利义务的"受教育"
[期刊]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慧  贾密  
平等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承担受教育权的给付义务则是政府的基本义务之一。《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政府为所有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机会和条件的责任,但却没有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和地区政府之间承担义务教育给付义务的具体数额及比例。国务院制订的以县级政府、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制度,既忽视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先天性差异,又忽视了流动儿童分布的地区性差异,更缺乏对流入地政府承担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的激励及责任制度,导致流动儿童在城市里无法平等享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只有建立以中央政府为主的义务
[期刊] 教育学报  [作者] 程斯辉  
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贾可卿  廖琳  
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完全平等。现实教育领域存在的基于优长、阶层、民族、地域等的差别对待,大多是出于历史和现实利益考量的折衷、过渡之举,不具有长久的制度正义性。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依赖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实质上则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要改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应重在对权利的经济背景进行合理调剂,而不是改变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定规则本身。在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趋于均衡的条件下,各种差别对待措施应当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从而使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得以统一。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龚向和  
公平与优质这一矛盾统一体的主要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交替变化,从而引起受教育权形态从公平受教育权到优质受教育权再到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升级换代。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正当性根源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优质教育生活需要,现实必要性在于其所具内在价值目标和外在强制效力推动教育平衡充分发展以解决新时代我国教育主要矛盾,而其真正实现需要转化为法律权利。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是将"公平"与"优质"融合在一起、"公平"与"优质"并重的完整权利概念,包括公平优质学习机会权、公平优质学习条件权和公平优质学习成功权。国家应加快公平优质教育立法并贯彻落实,实现对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全面法治保障。
[期刊] 中国高教研究  [作者] 申素平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贾可卿  廖琳  
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完全平等。现实教育领域存在的基于优长、阶层、民族、地域等的差别对待,大多是出于历史和现实利益考量的折衷、过渡之举,不具有长久的制度正义性。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依赖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实质上则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要改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应重在对权利的经济背景进行合理调剂,而不是改变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定规则本身。在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趋于均衡的条件下,各种差别对待措施应当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从而使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得以统一。
[期刊] 中国高等教育  [作者] 张振芝  史万兵  
大学生受教育权是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高等教育的基础。探讨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性质既不能脱离时代背景,也不能脱离人受教育的年龄阶段。教育法治过程是更好完成人本身素质提升,平衡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教就是要充分重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主张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权利为本,以学生为本。大学生受教育权是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高等教育的基础,也是我们迈向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祁君  
接受教育是现代社会人人平等享有而由各国政府保障的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成为对公民一生有重大影响的权利。我国将受教育权规定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受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受教育权能否为公民实际享有,取决于权利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我国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应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完善教育行政管理措施,明确受教育权的可诉性。
[期刊] 中国特殊教育  [作者] 刘家勤  
保障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而且是家长的义务。这种家长义务既是道义上的,也是法律上的。我国现有立法对家长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家长义务内容规定不全面、对家长义务未履行时的制裁不合理等制度缺陷是导致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低、教育质量不理想的原因之一。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法制保障的角度讲,更新立法理念,强化家长的义务主体地位,将家长义务全面系统地纳入特殊教育法规体系,并增强其明确性和强制性,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