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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学家  [作者] 徐宏潇  马华秀  
当今世界,伴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互联网平台巨头凭借核心技术优势,逐步形成跨国平台垄断,其根源在于资本不断增殖与扩张的本质属性。跨国平台垄断在垄断行为主体、垄断驱动因素、垄断行为特征及垄断竞争状况等方面具有一系列显著特征。其发展演化在全球范围内提高了生产社会化程度的同时,也产生了抑制创新、损害福利、跨国剥削、监管困难、发展失衡等深层次的问题,不但给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带来严峻挑战,也蕴藏着深刻的数字化危机隐患。针对跨国平台垄断治理所涉及到的国际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国家间利益格局重塑、全球安全格局调整等复杂难题,中国创造性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理念,为扬弃资本逻辑、治理跨国平台垄断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期刊] 经济学家  [作者] 王世强  
以数字平台作为行业中心整合供需关系并统筹行业发展的平台化趋势,是平台经济的突出表现形式。本文研究指出,平台化呈现出业务综合化和供需广义化特征;平台经济在统计分类上是数字经济重要组成,而各行业数字经济未来都将出现平台化趋势,让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依赖平台化合理推进。得益于我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健全的各类基建、巨大的市场需求、有效的政策支持,平台化能够快速布局,为我国经济带来新活力。但因规制未及时更新,平台化通过影响竞争格局催生数字经济治理五类重大难题:加剧数字经济结构失衡、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损害参与各方福利、威胁创新生态构建、引发国家与信息安全隐患。为此我国反垄断规制工作积极应对,经历了积累准备、实施推进、突出强化三个阶段,能从优化数字行业结构、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助力共同富裕建设、完善数字创新生态、规避国家安全风险五个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郝政  何刚  朱文忠  苏树智  
由于传统单向静态规制难以适应平台经济系统利益网络交织、传导路径复杂、范式涌现超前等特点,在平台经济领域监管失位、越位、缺位并存。为达到保护持续创新、避免市场失灵,推动平台经济生态系统格局由寡头垄断向共生共益演进,促进数字化平台经济系统稳健发展,针对新兴业态与传统规制之间的突出矛盾,借鉴自然生态系统的组织结构及演进机理,从技术生态系统共演的视角,构建包含"内部生态系统""外部生态系统"和"制度环境生态系统"三个子系统的数字化平台经济生态系统,提出共益演进的治理范式,包括聚焦市场失灵领域的生态边界治理范式、鼓励竞争和包容创新的生态成员治理范式和以社会整体福利可持续最大化为目标的生态位势治理范式。
[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金善明  
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随着平台经济的兴起而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如何有效规制平台经济中的垄断行为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课题。平台经济领域确实涌现了诸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封禁”“自我优待”等行为,但究其本质来说与既有反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并无二致,可通过法律解释操作机制将具体个案涵摄于相应的条文规范之中。然而,这其中仍面临不少挑战,对平台经济的认知、对现行反垄断规则的解释以及经济分析的应用等因素都可能制约反垄断监管的效果。因此,优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规则和机制确有必要,但首先应对平台经济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明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状况和垄断问题,在此基础上以修法为契机明确国家鼓励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并以指南或部门规章等形式完善相应的监管规则,充分发挥经济分析的积极作用,以切实提高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质量和效果。
[期刊] 改革  [作者] 熊鸿儒  
近年来,针对数字平台寡头的反垄断争议不断。我国一大批数字平台企业快速崛起,在大幅改善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治理挑战。平台垄断问题引发的监管难题较为突出,传统的反垄断分析标准、执法方式及监管体系亟待完善。为顺应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的发展规律,最大限度地激励创新,并有效保护消费者,应坚持包容审慎、开放透明、灵活有序的监管原则,多措并举完善反垄断规制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张蕴萍  栾菁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平台这一典型的自组织形式成为数字经济新业态下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与传统经济组织相比,数字经济平台发展迅猛,数字经济平台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格局呈现出新变化,"赢者通吃"趋势愈发明显,市场集中度显著上升,垄断态势逐渐显现。数字经济平台呈现出的各种新型垄断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面对这些新行为、新难题,如何变革和调整反垄断治理策略,促进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健康发展,是数字经济时代要切实解决的一项重要议题。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数字经济平台垄断治理的工作重心是加强反垄断监管,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优势,优化数字反垄断工具,合理界定数据产权,完善数字反垄断体制机制,从而实现对数字垄断行为的有效治理,保障消费者福利,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改革  [作者] 李三希  张明圣  陈煜  
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模式,具有不同于传统行业的经济特征,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也应当采用与传统行业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总结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进展的同时,要注意到当前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潜在问题,包括大量依赖静态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指标、反垄断执法存在短视倾向、反垄断执法的后续影响缺乏妥善处置等。对此,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秉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的原则,通过构建动态分析工具、重视长期福利、推进反垄断执法“类型化”、建立平台协同治理格局等举措稳步建立平台经济反垄断的科学体系。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王彩霞  
如果国家经济过分集中于少数大企业,国家经济安全会遭受威胁。在众多法律当中,反垄断法是唯一能够约束企业规模的法律,但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大企业,受国家经济利益影响,其救济国家经济安全的途径变得更加狭窄。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具有负外部性,对世界经济安全威胁巨大。世界经济安全是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但国家经济安全风险负外部性的传递方式具有交互性的特征,这一外在约束要求各国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并应做适当调整。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周海燕  
申报门槛、市场影响、市场份额、并购动因、例外豁免等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核并购的重要考量因素。我国要加强反垄断制度的国际协调,灵活运用投资方式以缓解企业的政治风险,通过反垄断域外适用、对等适用等实现效力对等原则捍卫国家利益,具体分析并购涉及国的反垄断理念和制度差异,有选择地控制制度风险。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徐蓓  
我国社会经济正在从"工业经济时代"向"数字经济时代"转变,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对我国原以工业经济为基础建构的反垄断法基础理论及竞争规则提出新的挑战。区别于传统实体企业形态,数字平台以数据、算法、规则等为依托进行线上交易,具有双边市场性、动态发展、高度市场集中、垄断隐蔽性和强制性等特征,这使得数字平台在适用传统反垄断分析工具的过程中面临的困局愈加明显。为此,应结合平台特点分析相关市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传统反垄断规则的适用局限,重新审视反垄断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价值导向,对反垄断规则进行必要调适,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许荻迪  
广告支持型平台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数字背景下的反垄断治理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本文分析了当前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呈现的新趋势,指出其平台特征、数字特征和行为特征为反垄断治理带来的新挑战。为了顺应新趋势、迎接新挑战,应制定相应的反垄断治理新策略,包括采取新的治理思路,使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能够符合其自身经济特性和业务实际,以及发展新的治理工具,在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的各个环节做出调整和改进。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双边市场反垄断理论和新经济治理理论。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郭凯明   刘冲  
发展数字经济须更好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如何通过完善反垄断规制体系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引导平台企业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构建了一个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内生的多部门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刻画了数字产业和传统产业在市场竞争结构、数据利用效率和产业融合互促上的差别,研究了平台企业反垄断的重要条件。以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对平台企业反垄断的必要条件是数字产业内部企业间的替代弹性高于平台企业与传统产业间的替代弹性,即数字产业内部企业垄断定价权低于平台企业垄断定价权。对平台企业反垄断的充分条件取决于平台企业的产出相对规模与数据相对利用效率,当平台企业产出相对规模高于特定阈值,或数据相对利用效率低于特定阈值时,政府应加强反垄断力度。如果平台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显著改善了消费者福利,或反垄断政策难以有效增强数字产业竞争程度或降低平台企业垄断定价权,那么政府应谨慎使用反垄断监管,反之亦然。本文认为,应以优化法治监管环境、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挥平台企业技术优势为重点,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黄明涛   张小玲  
随着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借助技术和资本优势异军突起,在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对传统的经济模式也造成了严重挑战。平台企业倚仗自身优势,对消费者进行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平台反垄断问题被各界高度关注,学术界对平台反垄断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对中国知网收录的974篇有关平台反垄断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分析,探寻近年来平台反垄断研究的整体概貌、发展脉络和核心议题。研究发现:我国的平台反垄断研究以法学学者为主,多学科学者参与,极大地推动了平台反垄断问题的研究,研究成果为反垄断理论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由于平台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或者出台配套措施才能适应时代发展,反垄断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聂嫄芳  
数字平台竞争中独家交易行为日渐受到关注和重视,成为反垄断规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独家交易的概念极为广泛,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界定。按照市场结构,独家交易可以分为上下游垄断性、上游寡占主导型、上下游竞争垄断型和下游寡占主导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有不同的特征。数字平台中的独家交易属于下游寡占主导型独角交易,因在实施主体、表现形式、意思表示等方面与其他的独家交易类型不同,同时还因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适用存疑、经济分析模式争议较大、适用原则演变中的争议以及数字经济下独家交易的特性等因素加大了认定难度,使得对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独家交易认定陷入了困境。通过对阿里"二选一"、腾讯音乐构筑独家版权两个案例的分析,在数字经济反垄断中认定独家交易违法性需要从实施主体地位、市场锁定份额、持续时间和进入壁垒程度四个方面予以细化。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刘志铭  
自然垄断与政府垄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垄断形式,但是人们却常常将两者混为一谈。在很多情况下,政府是以自然垄断为由对本不属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或不再是自然垄断的行业施加进入限制的。自然垄断理论因此往往被一些部门或行业用作政府垄断的理由。在我国,这种情况更为普遍。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垄断现象具有特殊性,经济生活中的垄断行为主要不是来自于经济力量,而是来自政府认为的制度或政策性安排,同时存在以行政性审批为主的过度规制现象。因此,反对政府垄断行为以及改革行政性审批制度,成为我国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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