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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梅玫 任攀
本文重点基于电商直播团队与电商卖家的博弈,分别构建电商直播团队主导、电商卖家主导和二者市场能力对等三种不同市场能力结构的供应链决策模型,解析直播电商供应链主体的最优利润、最优运营决策、消费者总效用、市场需求以及社会福利,探讨电商直播团队在电商平台营销过程中的供应链决策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三种不同市场能力结构下,直播电商供应链各个主体的利润与电商直播成本效率呈正相关关系,社会福利和消费者总效用在直播电商供应链各主体权利对等时呈现出最大价值。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赵文莉
直播电商未来发展无限、价值无限,但快速成长也伴随着各种风险,屡屡爆发的负面事件严重损害着消费者利益。基于消费者利益视角,直播电商的成长价值体现在降低成本和提升体验两大方面,直播电商的风险点在"人""货""场"三个核心要素中各有不同表现,直播电商的风险应对可从完善法规体系、培养专业化人才、强化平台治理、增强消费者维权等方面入手。未来直播电商应正确对待成长与风险问题,始终以消费者利益为根本追求,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柴天姿
本文基于相关理论分析,构建供应商雇佣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网红直播带货)模式和供应商在直播电商平台自设店铺直播销售产品(供应商直播售货)模式的市场需求函数与产品利润函数,并求导最优解,通过比较分析和数值模拟分析探讨电商直播情境下线上消费者、供应商、直播电商平台与网红主播对直播产品质量控制决策的博弈关系。得出如下结论:线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敏感系数越高,则越能提高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把控水平和直播电商平台的产品质检水平;供应商产品质量把控成本和直播电商平台产品质检成本的系数降低,能够提高供应商、直播电商平台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和质检水平;直播电商平台对产品质检成本系数较小时,供应商直播售货对产品质量的把控水平会高于网红直播带货模式;供应商直播售货的固定成本较大时会选择雇佣网红主播直播带货模式,但供应商直播售货时对产品质量把控较为严格;网红直播带货佣金比例越高,越有助于直播电商平台提升直播产品质检水平。
[期刊] 工业工程
[作者]
吴春尚
为研究不同主导权下农产品电商供应链收益分配问题,构建Stackberg博弈模型,对农产品生产商、第三方物流企业、电商企业构成的三级农产品供应链的集中决策模式和3种分散决策模式下成员最优决策行为进行分析,研究主导权对供应链最优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主导权对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有显著影响,供应链成员拥有主导权时比其处于跟随地位时收益要高;在同一主导权下,拥有主导权的成员的收益要高于其他跟随地位的成员,但第三方企业除外;3种不同主导权分散决策模式下的供应链的总体利润均小于集中决策下的总利润。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梁喜 刘怀英 胡诗艺
在直播电商供应链中,研究电商渠道的质量控制水平和消费者敏感度对制造商如何选择直播模式以及如何使供应链成员利益最大化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一个制造商、一个主播和一个直播电商平台组成的供应链系统中,综合引入质量控制水平、平台质量检查水平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敏感系数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制造商店铺自播与制造商委托主播带货两种直播模式对直播电商供应链定价与质量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随着消费者对制造商质量控制水平和直播电商平台质量检查水平敏感系数的提高,两种模式下的制造商和直播电商平台利润都会提高;随着制造商质量成本系数和直播电商平台质量检查成本系数的增加,两种模式下的制造商和直播电商平台的利润均会下降;直播电商平台的质量检查水平和利润始终在店铺自播情形下更大;当质量成本系数小于某一阈值或店铺自播的固定成本大于某一阈值时,制造商选择主播带货更有利。由此,在控制质量成本的前提下,随着消费者对质量控制的敏感度增加,制造商和直播电商平台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有利于提升供应链成员的利润水平。
[期刊] 管理现代化
[作者]
王家宝 武友成
通过对直播电商发展现状的系统分析,深入剖析了直播电商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成因,最后基于共生理论,提出了直播电商治理的创新机制,以期推动直播电商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直播电商 共生理论 创新治理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李菁菁 梁会会 刘钟墨
2019年以来,直播电商爆发式增长,成为电商领域的黑马。采用文本挖掘方法对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微博平台积累的63 207条直播电商行业相关文本进行处理,建立直播电商行业形象评价指数体系,通过情感分析对指数体系中的9个一级指标和1530个二级指标进行量化测评,进而分析得到市场对该新兴行业的认可度情况。结果显示,二级指标得分均值分布在(-0.73,1],一级指标及综合测评分值在0.5~0.7之间,总体市场认可度较高,但仍有较大的完善空间。针对目前直播电商中存在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维权困难、主播刷单造假等问题,应加快构建规范直播电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对直播电商各流程统一进行规划,落实对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的切实监管,同时加大税收核查力度,保障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
[期刊] 企业管理
[作者]
袁君霞
随着国内各大平台纷纷进军直播领域,直播带货异常火爆,然而许多主播并没有抓住消费者的需求机理,销售情况并不理想。本文基于福格行为模型,设计提升消费者黏性和满意度的改进方法,电商主播如何才能成为消费者的最爱,本文将具体分析。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刘杰
直播电商日益成为互联网多元化经营的新潮流,也不断成为助农发展的新推力。本文基于直播电商视角,研究了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的基本逻辑,直播电商主要通过引流、品牌化和资源聚合三种效应促进农产品供应链整合,新型的供应链运作模式下,生产端、直播端、平台端和消费端实现整合,特别是直播有机连接了生产环节和电商交易环节,并依托庞大的客户群体释放出明显的引流效应,促进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等"流"的畅通。与此同时,农产品供应链以及直播电商两者固有的一些短板因素也制约了供应链的有机整合。基于问题导向,本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磊 刘长有
数字经济渗透式发展背景下,直播电商普及化推广极大释放消费潜力,对居民绿色消费偏好与行为产生积极影响。文章立足心理契约角度,验证消费偏好、可替代效应对绿色消费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实利型绿色消费仍是当前绿色消费的主流类型;由于直播电商普及推广程度加深,不同绿色消费类型在消费者心理契约中的可替代效应逐渐增强,最终影响绿色消费类型选择与消费偏好。有鉴于此,可通过优化绿色信息获取渠道、引导消费者形成多元化绿色消费偏好、设计契合消费者心理契约的营销方案,强化绿色消费决策。
关键词:
直播电商 心理契约 绿色消费 消费决策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胡创业
直播电商契合新生代消费群体注重个体体验、强调个性特质、热衷社交分享、重视场景应用的消费取向,在消费市场角力中异军突起。立足于民众既有消费习惯与信息获取偏好,消费者电商直播接触与消费行为决策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叠效应,而产品卷入度亦可对购买行为产生影响。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SPSS软件,经由中介效应模型展开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第一,电商直播与消费者决策存在正相关关系,消费者电商直播接触行为可显著推动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第二,电商直播与产品卷入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消费者电商直播接触可显著提升产品卷入度;第三,电商直播经由提升产品卷入度推动消费者达成购买决策,产品卷入度在电商直播推动消费者决策的影响过程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明伟 魏亚楠
电商直播作为近两年发展迅速的商业模式,通过视频及实时互动的方式,给观看用户带来亲临现场般的沉浸式体验。电商直播平台的快速发展取决于用户的持续使用和口碑传播,在观看直播时主动向他人分享推荐,故电商直播平台用户持续使用和推荐意愿的作用机理亟待探索。本文在电商直播情境下,研究直播社会临场感对平台用户持续使用和推荐意愿的影响作用机制,并引入愉悦和唤醒二维度情绪状态作为中介变量。对样本数据分析表明:直播社会临场感通过愉悦和唤醒情绪的中介作用,正向影响电商直播平台用户的持续使用及推荐意愿。基于此,应利用科技赋能提升用户直播临场感,多元化激发用户愉悦和唤醒情绪,增强用户持续使用和推荐意愿。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孙凯 刘鲁川 刘承林
虽然电商直播的发展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但是也引发了非常普遍的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现象。深入剖析电商直播消费者冲动性购买意愿产生的原因,不仅能够弥补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关注不足的缺陷,也可以指导相关企业的实践开展和消费者的理性购物行为。以情感为主导的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理论为基础,基于刺激—机体—响应(SOR)研究框架,从商品、购物环境和一起购物的人等角度,探讨电商直播情境特征对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影响机制。使用问卷收集数据,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理论框架和假设进行分析和验证。研究表明:情感体验(感知愉悦和感知唤醒)是导致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重要因素,在电商直播情境下,高愉悦、高唤醒的消费者更容易具有冲动性购买意图;促销力度、主播特征(可信性、专业性、吸引力和互动性)、直播间活跃度等外部刺激是影响消费者情感体验的重要因素,提高这些外部刺激的水平和强度能够增强消费者的感知愉悦和感知唤醒;情感体验是外部刺激影响消费者冲动性购买意愿的重要内在机制。在电商直播情境下,企业可以通过加大促销力度、改善主播特征、活跃直播间氛围等方式,促进消费者的冲动性购买;此时,企业尤其需要关注消费者的情感体验,也可以帮助消费者理解冲动性购买产生的原理,合理、谨慎地做出购买决策。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孙凯 刘鲁川 刘承林
虽然电商直播的发展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但是也引发了非常普遍的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现象。深入剖析电商直播消费者冲动性购买意愿产生的原因,不仅能够弥补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关注不足的缺陷,也可以指导相关企业的实践开展和消费者的理性购物行为。以情感为主导的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理论为基础,基于刺激—机体—响应(SOR)研究框架,从商品、购物环境和一起购物的人等角度,探讨电商直播情境特征对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影响机制。使用问卷收集数据,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理论框架和假设进行分析和验证。研究表明:情感体验(感知愉悦和感知唤醒)是导致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重要因素,在电商直播情境下,高愉悦、高唤醒的消费者更容易具有冲动性购买意图;促销力度、主播特征(可信性、专业性、吸引力和互动性)、直播间活跃度等外部刺激是影响消费者情感体验的重要因素,提高这些外部刺激的水平和强度能够增强消费者的感知愉悦和感知唤醒;情感体验是外部刺激影响消费者冲动性购买意愿的重要内在机制。在电商直播情境下,企业可以通过加大促销力度、改善主播特征、活跃直播间氛围等方式,促进消费者的冲动性购买;此时,企业尤其需要关注消费者的情感体验,也可以帮助消费者理解冲动性购买产生的原理,合理、谨慎地做出购买决策。
[期刊] 运筹与管理
[作者]
张艳芬 徐琪 陈海军
针对直播电商供应链的收益分配问题以及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对主播的协同激励问题,考虑平台对主播的流量补贴,运用双层委托代理理论分别构建主播与直播平台不签约时仅品牌商提供激励情形和签约时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协同激励情形下的激励契约模型,研究两种情形下的最优契约,并作对比分析。研究表明,当直播平台与主播不签约时,随着主播影响力的增加,直播平台的收益分成比例固定不变,品牌商的收益分成比例先减小后趋于常值,主播的收益分成比例先增加后趋于常值;当直播平台与主播签约时,存在一个签约门槛使得直播电商供应链各成员的最优期望利润均增加,且随着主播影响力的增大,主播与品牌商的收益分成比例均随之增加,而直播平台的收益分成比例随之减少。此外,直播平台对高风险厌恶主播进行流量补贴能够发挥更大的激励作用,因此,直播平台应加大对高风险厌恶主播的流量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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