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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刘俊海
201人9大年常12委月会2第8十日五,次第会十议三表届决全通国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持续增强公众投资者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与核心竞争力,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优化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此次《证券法》修订,开启了中国资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赵晓钧
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重要监管规则,通过调整证券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适当性源于上世纪美国的自律组织规范,现已发展为监管规则并成为证券经纪商应承担的重要义务。此后,欧盟、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资本市场相继在立法中确立适当性规则以保护投资者。上述立法例为我国《证券法》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本文在系统梳理、分析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展开构建我国法中适当性规则的有益探索。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朱从玖
2005年修订出台的《证券法》,针对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和监管执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为市场改革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六年多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取得了长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桂敏杰
不断推进的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要求《证券法》修改证券发行制度。2009年以来,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历经三轮,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相关主体特别是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发行监管体制逐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但现行《证券法》突出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实质审核,难以适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改革要求,也不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和市场机制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郭雳 马孝彬
2020年3月1日,将见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的正式生效。本次修订是该法自1999年7月实施以来的第二次重大修订,此前的一次重大修订于2005年完成,除此之外,该法还曾在2004年、2013年、2014年做过三次小规模修正。本次《证券法》修订于2015年4月常委会首审时火力全开,旋即遭遇当年6月起股市异常波动的严重影响,二审稿趋向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珍 夏中宝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文中简称新《证券法》)增加列举了虚假申报与蛊惑交易等操纵市场行为类型,取消了“抢帽子”操纵的特殊主体限制,具有科学合理性。但是,新《证券法》中还存在蛊惑交易操纵的行为模式列举不全、要求虚假申报操纵必须撤单不尽合理、交易型操纵与信息型操纵的界限规定不清等问题。此外,新《证券法》关于操纵市场行为不要求价量影响结果的“行为犯”立法模式、在以操纵手段作为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并列规定跨市场操纵、加大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责任等修订内容,是否有效可行,还有待将来检验。
关键词:
证券法 修订 操纵市场 行为模式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叶建华 刁梦欣 吴云蕊
新《证券法》的实施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力度,其对股价崩盘风险也将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以2017~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新《证券法》实施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内在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新《证券法》的实施明显降低了股价崩盘风险。机制检验表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降低代理成本是新《证券法》抑制股价崩盘风险的主要中介。异质性分析发现,新《证券法》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在分析师关注度和市场化进程较高的企业中的表现更加明显。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仍然成立。研究对于理解新《证券法》实施的作用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现实和实践意义。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张华韬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但证券法的不足也逐渐彰显,证券法的改革势在必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新的要求下,证券法的改革应当以市场决定原则为核心,辅之以风险控制、监管强化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原则。具体而言,即以拓展证券概念为重点改革基础制度,以推进发行注册制改革为重点改革准入制度,以建立转板衔接制度为重点改革运行制度,以完善退市制度为重点改革退出制度。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叶建华 吴云蕊 刁梦欣
资本市场强监管有助于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和强化投资者保护,进而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并促进企业价值创造。本文以企业投资效率为落脚点,采用2017~2021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对新《证券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准自然实验,考察资本市场强监管是否有利于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研究结果表明:新《证券法》的实施能够显著提高企业投资效率,具体表现为抑制投资过度和缓解投资不足;代理成本的降低、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是新《证券法》实施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的重要中介变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中良好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层持股,以及外部治理机制中较强的审计监督与较高的分析师关注均能够强化新《证券法》实施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张华韬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但证券法的不足也逐渐彰显,证券法的改革势在必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新的要求下,证券法的改革应当以市场决定原则为核心,辅之以风险控制、监管强化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原则。具体而言,即以拓展证券概念为重点改革基础制度,以推进发行注册制改革为重点改革准入制度,以建立转板衔接制度为重点改革运行制度,以完善退市制度为重点改革退出制度。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夏丹
《证券法》修订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情势变迁,而在于法律演进机制上存在重大缺陷,修订后的《证券法》在此方面仍然抱残守缺,损害了法的灵活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美国证券法的经验提示我们,证券法的演进机制应当是以证监会为核心的试错机制。
关键词:
证券法 演进 试错 证监会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杜一华
结合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证券法》修改、投资者保护等改革的基本趋势和进程,建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的证券概念回避静态表述方式,采用动态方式,重新认定证券,即指具有收益性、标准化、风险性、可交易或可赎回的投资性合同、有价证券以及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认定的其他金融投资商品。证券概念中金融投资商品类型可划分为固定收益类金融投资商品、权益类金融投资商品、衍生品类金融投资商品。其中,固定收益类金融投资商品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保本付息债券、证券化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信用债券);权益类金融投资商品则可适应实务需要,划分为证券、期货合约和期权。尽可能扩大"证券"的覆盖范围,将其他暂时难以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金融投资商品统统归入衍生品类金融投资商品领域,推行更为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惩戒制度。如此能够产生"驱赶"效应,即将衍生品类金融投资商品往权益类金融投资商品类型驱赶,尤其是往"证券"方向驱赶,从而与"证券"的扩大化衔接起来。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张岩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度提升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威慑力度。以2016—2021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新《证券法》的实施对分析师预测准确度影响的结果表明,新《证券法》实施后,分析师对受其影响较大公司的预测准确度提升更多。从经济意义上来看,该幅度达到分析师预测偏差均值的39%。在一系列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新《证券法》的实施对分析师预测准确度提升的作用路径在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而非降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异质性检验的结果显示,新《证券法》实施后,分析师预测准确度的提升效应在国有企业、商誉较高以及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的企业更为显著。上述研究结论在为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供理论依据的同时,对于在强法治环境下促进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期刊] 求索
[作者]
杨狄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人交易的不仅是证券本身,还包括证券背后所代表的各种权利。证券存托凭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将打破传统资本市场的地域障碍,给予投资人和融资人更多的选择。股权以存托凭证的形式弥散至不同的法域,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将达到空前的程度,发行企业、托管银行、投资者的三方博弈将异常激烈。由于我国目前发行证券存托凭证的制度并不完善,且该制度也有其内在弊端,因此需要通过托管银行调整代理投票权和分红权,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则,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相关匹配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张金艳
2015年股灾的发生使得《证券法》修订之路充满波折与变数。2015年《证券法(修订草案)》体现了IPO注册制、提高欺诈发行处罚力度、取消七类行政许可等众多亮点,但是关于对监管者监督与制约的相关条款却鲜有变化。股灾的发生与监管失灵有很大关系,而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是由于对监管者再监管(1)的立法缺失。现有立法关于对监管者监督与制约的规定不完善、法律责任规定疲软、公众监督与救济渠道有限等均是引发监管失灵的重要因素。在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金融发展稳定委员会的良好契机下,建议《证券法》修订时考虑完善对监管者监督与制约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监管不力的法律责任,拓宽公众利益受损后的监督与救济途径,实现对监管者再监管的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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