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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作者] 郑彧  
在以融资为唯一诉求的市场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及产品的创新自改革开放以来呈现一种以“监管套利”为主的演进特点,由此始终遭遇“合理”与“不合理”的非议与挑战。就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特点而言,在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名义下越来越强调对于金融主体或者金融行为的“穿透式监管”。然而如果无视金融工具自身的特性及由其所决定的金融监管应有的边界,对于金融工具的任意“穿透”可能不仅无益于有效监管的总体目标,还会扼杀金融市场按其自有规律前行的动力和基础。总体而言,金融监管的“穿透”只应是一种实现功能监管的辅助工具而非主要手段,更加科学的方式是在对“系统风险”与“系统性风险”进行区分识别的基础上实现“和而不同”的功能监管。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王妍  赵杰  
"金融的法律理论"是融合了法律不完备理论的一种研究范式,既包括宏观层面金融与公法秩序、私法规则的内生关系,也涵盖微观层面金融监管的成本与完善路径。"穿透式"监管是对金融新业态跨界经营、金融新产品交叉持有、以及金融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所进行的监管回应,但存在监管"穿透"边界划定不清、监管对象不明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金融的法律理论"视域下,"穿透式"监管本身可以理解为对"标准化能力"的提升,其包含法律(监管和裁判)与金融发展的内生关系、合理确定金融监管权的边界、法律的"弹性"理论。在"金融的法律理论"框架下,"穿透式"监管有以下提升路径:在法律规范层面,以法律、行政法规形式统一监管标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作用;在金融监管层面,完善监管机制,实现法律"弹性"适用;在技术层面,提升"标准化能力",降低监管成本。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杜佳佳  
"穿透式监管"自提出以来便备受金融领域的关注,频频出现于监管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中。从我国金融监管实践来看,穿透式监管能有效破解混业经营下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困境,推进功能监管的改革趋势。然而,目前穿透式监管的适用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集中体现为主体单一且缺乏协调、规范层级低且实施细则缺失,以及监管权的扩张倾向。为推进其适用,必须从主体协调机制、立法规范体系、适度干预原则等方面克服法律障碍,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环境;另外,应坚持穿透产品性质、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适当管理等核心理念,使其成为真正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苟文均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资产管理领域也存在不少乱象,如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名股实债、监管套利、非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等,显著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尽管各监管部门都出台了本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但并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类型机构开展同类业务的行为规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胡静  张伟  
同业监管政策变化针对同业业务的开展情况,监管政策经历了一个从相对宽松到逐步收紧的过程。20112013年,证监、保监相继放松资管业务,券商、基金子公司、保险加入资管大军,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长迅速,引致其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同业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逐步显现,自2014年开始,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重新规范和定位同业业务,引导同业业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苟文均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资产管理领域也存在不少乱象,如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名股实债、监管套利、非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等,显著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尽管各监管部门都出台了本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但并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类型机构开展同类业务的行为规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郭艳芳  
"穿透式"监管这一主题词逐渐被扩展到我国金融领域的各个层面,成为学术界、业界使用频次较高的术语,但其作为一项监管原则或是一种监管方法尚未达成共识。对"穿透式"监管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关系分析表明,"穿透式"监管应当定性为监管原则而不是监管方法,并有适用于私募基金监管的必要性。"穿透式"监管原则在私募基金监管中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以信息披露为手段,从资金端层面考虑识别最终投资者,从资产端层面考虑底层资产透明化。确定统一监管标准的法律形式、决定"穿透式"适用"度"的监管成本与监管收益等影响因素,是完善"穿透式"监管原则在私募基金监管中适用的关键环节。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张婧  
首先介绍当前我国对穿透式监管的相关规定,对穿透式监管在资管业务中的多重层次进行分析。而后分别论述功能性监管视阈下的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的协调与分工和穿透式监管保障投资者适当性的法制化问题。随后提出了穿透式监管法制化的具体途径,指出应该健全穿透式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协调司法监管化视阈下的资管合同条款文义与法律关系的判定、从一致性角度出发协调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之间的关系。最后,从完善数据基础建设和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为穿透式监管在资管业务中的法制化规划了保障机制。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蔺鹏  孟娜娜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蔺鹏  孟娜娜  
作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产物,交叉金融创新拓展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优化了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然而,交叉金融创新具有涉及机构多、嵌套环节复杂、资金链条长的特征,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传染和蔓延,危害金融体系稳健运行。这对我国目前以机构监管为主体的分业监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此,要坚持"穿透式"监管理念,深化金融监管改革,建立符合交叉金融创新规律的机构监管、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协同监管框架,完善与"穿透式"监管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与"穿透式"监管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从向下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向上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和中间穿透核查融资交易全链条三个层面,加强对商业银行交叉金融创新的"穿透式"监管,防控金融风险交叉传染,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许恋天  
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和业务性质的日趋复杂加剧了行业风险的不确定性,为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监管机构针对互联网金融提出了"穿透式"监管方案。其基本逻辑在于:监管机构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形式的"穿透",发现并规制相关企业的"实质"违法行为。从理论上看,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之概念的提出具备合理性,实施机理具有正当性,功能定位具有针对性。但在实践中,鉴于其是一项行政手段,而仍须遵循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的实施,应确保目的与手段的双重正当性,特别是应坚持"穿透"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法益相称性原则。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赵宇龙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金融风险交叉频繁的背景下,防范和化解保险业另类投资的风险,治本之方是坚持和深化市场化导向的金融改革,实现风险的市场穿透。但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尚未达到市场穿透所需的深度和广度的情况下,仍需依靠监管和行政的力量实施监管穿透,从而有效地管控交叉性金融风险。本文借鉴国内外穿透原则在偿付能力和资本监管领域的实践经验,尝试构建对保险资产风险的穿透式监管框架,并以40家具有代表性的保险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保险业的资产风险。结果表明:保险业大类资产配置结构和风险组合特性在穿透前后差异不大;保险资金投资结构较为简单、底层资产相对清晰,整体投资杠杆较低,嵌套结构多为实现税务筹划、收益分配、隔离/控制风险等目的,在统计学意义上,未发现保险资金存在放大杠杆、变异风险、空转资金或绕道投资以规避监管等行为。保险机构作为负责任的机构投资者,以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为主,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最后,本文为穿透式监管的后续落地提出了几点配套措施建议。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李红权  杜晓薇  
后金融危机时代,系统性风险的治理和宏观审慎监管成为近年来国际金融变革的重心,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以及主要国际金融组织纷纷出台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和措施。本文从金融市场失灵、行为金融学理论、复杂网络理论3个角度剖析系统性风险的产生机理,并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动态进行系统梳理,最后立足于国内现实环境分析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提出了具体的金融监管改革建议。
[期刊] 国际金融研究  [作者] 张晓朴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和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一个最热门话题。然而,系统性金融风险既不是一个新概念,也不是一个新问题。本文从系统性风险的含义、演进过程、成因、监管等角度出发,对系统性风险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框架性的研究。本文认为,从人类对金融危机的认知历程看,系统性风险概念的强化和应用将极大深化人类对金融危机的认知。这一转变使金融危机从一个突发的风险事件,演变为一个监管机构可以日常持续监控的对象,使得人们有可能通过关注和评估系统性风险的严重程度动态评估金融危机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应对之策。这将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系统性风险监管知难行更难,将会经历一个不断试错...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王一涵  
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作为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但是由于系统性风险来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系统性风险进行监管也更加复杂。本文根据系统性风险的含义和来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强化系统内控监管。系统性风险主要是由内部风险积聚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经济危机的发生正是高信贷和杠杆操作不断累积的结果。因此,防范系统性风险,首先应该加强对系统内部的控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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