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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杨敬之 王天铮
党的十九大后,农地"三权分置"的新时代格局业已形成。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变了农地所有权之外的权能配置形式:承包权兼具了保守性的成员权与流转性的物权之属性。成员权与物权二重性使得"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既实现了农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时代需要,又赋予了农民国家阶级主体地位的宪法保障。在宪法与民法的双重约束之下,权利性质的差异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得以表达。因此,两种性质的农地承包权在实践中理应区别对待。慎重协调承包权与经营权之间、成员权与物权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三权分置"改革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
土地承包权 三权分置 成员权 物权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张守夫 张少停
"三权分置"后,禁止承包权流转作为过渡性政策是土地制度改革的近期战略目标;但是,从长远的战略趋向看,承包权不可能让农民永远带进城市不变,当中国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时承包权最终可以流转。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张守夫 张少停
"三权分置"后,禁止承包权流转作为过渡性政策是土地制度改革的近期战略目标;但是,从长远的战略趋向看,承包权不可能让农民永远带进城市不变,当中国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时承包权最终可以流转。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晓宇
在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两个月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0日正式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行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权分置"最大的突破就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保护农民相应权益的同时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有利于土地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晓宇
在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两个月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0日正式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行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权分置"最大的突破就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保护农民相应权益的同时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有利于土地
关键词:
经营权 农民 劳动者 承包权 农地所有权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张锴
我国提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提升农地的利用效率,增进农民的经济收入,从而解决"三农"的难题。但"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如何与我国《物权法》之间的衔接,以及"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和地位如何定位,在学界中没有形成共识。为此,在厘清"三权"法律性质的前提下,倡导"用益权中心主义"的理念,以"承包权"为主导的核心权利来规制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户、经营户三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三权分置"制度的法律化提供理论预备。
关键词:
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法律性质 权利配置
[期刊]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作者]
王振华 宋革 赵洪亮
[目的]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产权制度改革是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途径。自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行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已有文献当中,很少有针对现行土地制度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进行研究的,因此文章聚焦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分析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方法]该文采用中国2012—2018年县域数据,利用DEA-Malmquist指数法测算中国县域2012—2018年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以2015年《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处理效应模型,分析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探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作用机制。[结果](1)在试点地区推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政策有利于提升县域农业效率,政策的实施使试点地区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13.50%;(2)虽然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对县域农业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但长期效果并不显著;(3)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会通过促进农户资金投入来使县域农业效率提升,但不会通过土地规模经营来使县域农业效率提升。[结论]在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中,需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优化政策设计,确保政策精准对接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农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强政策实施监管和评估,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各地农业发展需求;考虑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调控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祝洪章 张懿玮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依循服务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路径依赖、渐进式、诱致与强制变迁结合等发展演进规律,存在典型制度价值复合化特征。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多重制度逻辑框架下,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策略,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拓展制度逻辑兼容空间,以“地权细分”搭载制度逻辑兼容载体,以“走廊调控”化解制度逻辑兼容矛盾,实现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实践。
关键词:
农地产权制度 “三权”分置 多重制度逻辑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秦福川 王志刚
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物,而要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需作出经济法上的调整与规范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和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同时,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单一、经营规模小、多使用现金消费等特点,金融机构在信贷活动中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无法有效区分贷款申请人的风险类型而限制信贷资源的有效配置。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之所以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农民缺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刘刚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农地承包权制度演化历程,检讨农地承包权制度演化规律,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农地"三权分置"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农地承包权制度的演化主要经历了萌发、形成、稳定化、明晰化与制度延伸、全面深化五个发展阶段。在农地承包权制度演化过程中,形成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规律性与目的性相统一、诱致性与强制性相统一、当代中国的特殊性与市场经济一般性相统一、以农民权益为中心与国家利益实现相统一的五大规律。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刘恒科
"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制化,需要妥善处理中国农地权利制度的独特性与立法规范表达之间的关系。从理论阐释层面来说,"三权分置"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体现为公法和社会法属性的终极处分权,包括发包权和收回权;土地承包权是派生出土地经营权之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称;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生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一种用益物权。从法律表达层面来说,"三权分置"的制度建构需要以现行立法确立之"两权分离"权利框架为基础,应从权利登记、长久不变和扩充权能三方面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尚难以塑造为用益物权,而应一般采用债权的规范表达形式,同时赋予登记的土地经营权以对抗第三人效力。
[期刊]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肖鹏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期刊]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肖鹏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付磊 陈永正 杨渝南
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使承包经营权不断强化,集体所有权被虚置。建立在该产权构造基础上的"三权分置"改革遭遇了实践困境,证明固守承包经营权派生经营权的逻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瓶颈。崇州农业共营制、塘约道路、南海模式等改革案例已经突破了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的递进派生逻辑,实现了三权的重组。改革的重点应该聚焦在以集体所有权重构为基础的"统"的作用发挥,做实集体所有权功能,实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的实物形态向注重价值形态转变,改变经营权的派生路径,这是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坚持和完善集体所有制的应有之义。基于此,提出完善集体所有权的法理构造、厘清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责权边界、建立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和配套措施保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三权分置” 产权重构 派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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