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关市之征”试探
1992-12-30分类号:
【部门】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 副教授
【摘要】严格意义的商税,应指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所课征的从价税或从量税。中国封建时代的商税可归纳为三大类,一是“寓税于价”的禁榷(专卖),二是关津之税(商品通过税),三是市肆之税(商品交易税),后两者也被统称为“关市之征”。唐宋之际,这三类商税形式均趋于完备,并且相继确立了自身在封建国家财政收入制度中的合法地位,从而引起封建社会后期财政收入结构的重大变化。具体一点地说,禁榷制度所选择的“官商分利”的
【关键词】关市之征 唐五代 禁榷制度 除陌 唐前期 国家财政收入 封建社会后期 通过税 唐代前期 交易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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