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法律规制——基于2014年至2016年的100个案件判决分析
2017-07-10分类号:D412.6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用工制度的变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用工形式逐渐兴起并得到迅速繁荣。《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开始受到严格控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明确规定了两年过渡期后,即2016年3月1日后,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正式用工数量的10%。本文以2014年至2016年的100个涉及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的案件判决为分析基础,梳理了新法颁布后劳务派遣制度在实践层面遭遇的突出不足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诉求特征,并探究了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良性转型的方向及其法律规制。
【关键词】国有企业 劳务派遣 良性转型 判决实证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劳动关系多元转型的法治化调整机制研究”(14BFX181)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