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农地经营权主体差异与农地抵押方式选择——基于市场与组织合约的分类视角

2017-03-15分类号:F321.1;F832.43

【作者】王岩  李宁  马贤磊  石晓平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立足市场与组织合约的分类视角,通过选取以农户为抵押主体的同心与平罗、以规模经营主体为抵押主体的明溪与枣庄这两对典型案例的对比,探讨农地经营权主体与农地抵押合约方式选择之间的联系,结果表明:在农地抵押中存在直接与间接定价的合约方式差异,且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这两类主体倾向于选择不同的抵押合约;当农户作为抵押主体时,采用组织合约的间接方式优于选择市场合约的直接方式;而当规模经营主体作为抵押主体时,以市场合约的直接抵押方式要优于采用组织合约的间接抵押方式。就此,提出考虑抵押主体差异、鼓励具有信息收集与定价功能的主体参与抵押进程、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和活化农地经营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地经营权  农户  规模经营主体  抵押贷款  市场合约  组织合约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地流转模式、流转契约与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组合:驱动力、绩效与机制设计”(71373127);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及收益共享机制研究”(13JZD0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10BJY063); “清华农村研究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与合约选择研究”(201510)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