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参与:美国濒危物种保护对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启示
2017-04-10分类号:Q16
【部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摘要】美国濒危物种保护实践呈现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参与态势。政府在濒危物种及其生境的认定、资金来源等方面予以强制性规定;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激励政府部门、私营实体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濒危物种,承担相应责任;志愿部门不仅仅局限于非营利组织,还包括更为广泛的经营实体都积极参与到物种保护行动中。美国实践表明,具备相应的条件,在物种保护领域,政府、市场和志愿部门的合作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美国的经验对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广泛参与机制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关键词】濒危物种保护 多元参与 美国 启示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江苏湿地占用补偿法律规制研究”(编号:2014SJB214); 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项目“江苏湿地多元共治机制创新与法律保障研究”(编号:SFH2015D07)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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