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半岛和平协定与和平机制
2008-03-20分类号:D731.2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外交学院 上海200030 北京100037
【摘要】2007年以来东北亚局势的重大变化,使签定取代1953年朝鲜半岛《停战协定》的《和平协定》时机日渐成熟。签定新协定的主体应是朝、韩、美、中四方。达成新协定的主要障碍在于实现持久和平的途径,尤其是美国的立场与政策。只有从"停战机制"转向签订《和平协定》,建立和平机制,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才能得到保障。
【关键词】朝鲜半岛 和平协定 和平机制 东北亚 停战协定 区域安全 朝鲜战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东北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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