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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2-11-01分类号:D931.3;D931.26;D922.1

【作者】常锐  
【部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  
【摘要】韩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较早,取得了大量经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借鉴韩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经验,逐步夯实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基础;树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理念;确定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审议机构;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例外  法律救济  社会基础  正确理念  合理范围  审议机构  制度体系
【基金】吉林省四平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关系问题研究”(【2010】第201015号)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东北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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