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分析
2012-01-01分类号:F752.7;F323.7
【部门】重庆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
【摘要】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必定要在农产品领域实现贸易自由化,其中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首当其冲。虽然中日韩已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对三国间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日韩为保护国内脆弱的农业,大量运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并在多边农业谈判中就关税削减、特殊保障措施的存废等问题的立场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这预示着上述问题将成为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难点。因此,即将开启的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应当结合有益的国内外实践,恰当规划谈判议程,遵守非歧视性原则,灵活设定关税削减问题中的农产品准入范围、过渡期,规范适用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从而推动该谈判各项共识的早日达成,进而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进程。
【关键词】中日韩自贸区 农产品贸易 市场准入 三方谈判 法律构建
【基金】2009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研究”(09SFB204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重庆大学重大项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贸易法律问题研究”(0226005201021);; 2010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合作法律问题研究”(2010WBFX29)
【所属期刊栏目】东北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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