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居制度论
2006-09-20分类号:K313.2
【部门】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 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 天津300071 天津300071
【摘要】日本历史上曾经模仿吸收了许多中国的制度与文化,又对其加以改造,以适应本国国情的发展,隐居就是其中之一。隐居指家长在老龄或因病等情况下,在生前将家长权让渡给继承人,从家长的地位上引退的行为。这种制度在近代社会被法制化,进而演化成一种民俗。尽管这种制度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它否定家长的“终身制”,使家长与家长权受到制约,有利于实现家族的长久延续和事业兴旺。
【关键词】隐居 退休 家长制 任期制 家制度
【基金】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儒教国家日本的实像——社会史视野的文化考察”(05BSS007);; 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儒教国家’日本的实像——社会史视野的考察”(AS0501)
【所属期刊栏目】东北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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