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和会计核算的几个问题
1986-06-30分类号:
【部门】上海市统计局
【摘要】一、关于利润、税金核算问题 计算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采用收入法计算各部门增加值。从表面看这些指标与目前物质生产部门计算的净产值有类似之处,但实际上有很大差别。如工业中的利润、税金,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认为可采用“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和“应得产品销售税金”;我们认为利润和税金应该采用已实现的“产品销售利润”和“产品销售税金”。理由有二,(1)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企业应从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不能只考虑生产,同时更应考虑销售。产值指标应根据生产和消费相衔接的要求,反映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相互之间的平衡。(2)“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和“应得产品销售税金”是从工
【关键词】销售税金 核算问题 物质生产部门 产品销售利润 收入法 生产经营型 固定资产价值 独立核算单位 产值指标 营业外收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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