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财税部门基本职能归位和国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1999-12-05分类号:F812.5
【部门】大连市保税区财政税务局!辽宁大连116600
【摘要】财税部门的基本职能是掌管政府收支, 这也是财税部门独有的职能。由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较为普遍地存在法外收费、自收自支的“越位”现象, 使得财税部门统管政府收支的基本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缺位”状态。这一问题反映在国债方面就是各部门越权挪用、滞留、占用国债专项资金。本文认为根本出路在于依法治权, 规范合理的财政收支管理体制; 在法制建设过程中,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
【关键词】财税部门 国债专项资金 依法治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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