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农业税费改革
1999-04-20分类号:F812.424
【部门】安徽财贸学院财政税务系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税费制度应做根本性的变革,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必然要求规范化的财政收入形式。目前农业税收收入的缺位与非税收入的越位并存,是无“财”行政的反映。对我国农业税费制度改革的总体设想是:界定新税种,建立农业三税制,取消现行农业四税制.现行“三提五统”费改税,将契税并入房产税。
【关键词】农村土地使用税 农业经济收益 所得税 农村公益事业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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