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建立公证制度 控制数字质量

1991-03-02分类号:

【作者】沈子年
【部门】天津市统计学会
【摘要】为了控制统计数字质量,建议建立统计数字外公证制度,并列入《统计法》。统计数字公证制度的公证范围是:(1)对外公布统计数字;(2)为评价本单位的成绩参加评优、评定单位领导人政绩,评选先进企业的统计数字;(3)综合统计部门向外提供的统计数字责任自负,不进行公证;(4)被举报弄虚作假者;
【关键词】公证制度  统计数字  统计部门  统计法  单位领导人  责任自负  法律程序  申报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