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便携性损失”与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2008-08-01分类号:F842.6
【部门】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文章基于养老保险"便携性损失"视角对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最低缴费年限限制、保险关系很难转移、缴费年限与养老金统筹金无法接续所形成的养老保险"便携性损失",构成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障碍,严重损害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文章认为,提高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水平,减少农民工所面临的养老保险"便携性损失",关键是适当降低最低缴费年限并设法促成既有养老保险关系及缴费年限的衔接,建立起全国统筹的可转移、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
【关键词】农民工 养老保障 便携性损失 制度安排
【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批准号:NCET-04-0672)的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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