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
2008-07-29分类号:C913.11
【部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摘要】中国家庭代际关系并非只有抚养—赡养一种关系形式。抚养行为发生在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赡养行为存在于壮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在成年子女和壮年父母之间还有另一种关系—交换关系。但抚养-赡养关系不能用交换关系去解释,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上行为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完整的代际关系既有抚养—赡养关系,又有交换关系,两者具有并存特征。社会发展阶段不同,代际关系的层次和类型也有不同。
【关键词】农村 代际关系 抚养—赡养关系 交换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人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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