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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近亲结婚的危害

1986-10-28分类号:

【作者】刘金香
【部门】江西教育学院
【摘要】所谓近亲结婚,通常是指血缘关系相近的人们之间通婚,一般以婚姻者本人为起点向上向下各推三代。人们把这个范围内的亲属关系分为三个等级:双亲和子女之间、同胞之间其基因有1/2可能性相同的人叫一级亲属;一个人和他的叔、伯、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1/4。叫二级亲属;亲堂表兄弟姐妹之间基因相同的
【关键词】近亲结婚  外祖父母  表兄弟姐妹  一级亲属  二级亲属  亲属关系  堂兄弟姐妹  随机婚配  三级亲属  血缘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人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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