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税收的基本特征
1999-06-20分类号:F810.422
【部门】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
【摘要】纳税人归属于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税收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政府提供了纳税人享用的公共产品,而征税是政府对公共产品成本补偿的最佳方式;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征税以满足社会职能的需要,而纳税人纳税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基于以上政府、纳税人、税收关系的基本理念,税收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法律规定的义务性、整体有偿性和确定性等。
【关键词】政府 公共产品 义务性 整体有偿性 确定性 税收基本特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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