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征地制度中“公共利益”界定与征地范围划分问题
2006-09-30分类号:F301.1
【部门】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中国浙江宁波315211 中国浙江宁波315211 中国浙江宁波315211
【摘要】在我国,土地征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来自《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我国宪法,虽然赋予国家征用土地的权利,却没有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划定明确的范围、界限、方式和程序;现行法律中关于土地征用权的规定互相矛盾,从而导致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同时还存在对农民的补偿和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文章就此问题进行了初探,并提出了完善征地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征用制度 公共利益 土地征用权滥用 补偿安置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编号:NM05YJ03)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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