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文中有关“原产地”问题的质疑与商榷
2010-07-26分类号:F203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经贸系
【摘要】王博文先生在《经济地理》2010年第1期上发表的《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基于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实证分析》一文,其中提及世贸组织TRIPS将"原产地标志"列为"知识产权问题"。本文认为此处的"原产地标志"实际应该为"地理标志",相应的"原产地保护"也应该称为"地理标志保护"。鉴于目前国内外相关专业词汇的普遍误用,为达到学术争鸣和相互切磋的目的,认为首先有必要明确区分地理标志与原产地标记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再指出地理标志在相关特色产品营销中的运用,进而提出目前我国应加紧为东北大豆等非转基因农产品设立"生态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地理标志 原产地标记 质疑与商榷 营销运用 生态地理标志
【基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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