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均衡城镇化模式与中国小城镇发展的体制瓶颈
2015-11-26分类号:F299.516;F299.21
【部门】同济大学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摘要】以德国为代表的均衡型城镇化与以日韩为代表的集聚型城镇化是两种典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两者的政策取向和实施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中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欲扬二者之长而避二者之短,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城镇化新路。文章总结了德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特点,剖析其均衡城镇化模式的特殊成因,探讨该模式对中国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启示。研究认为:德国均衡城镇化模式的形成,取决于它的历史渊源、法律约束、组织体制、经济基础及其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创新;中国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但不可能完全照搬德国的模式;针对中国小城镇发展的现实困境,应重点实施"去等级化"和"去中心化"的两大制度改革。
【关键词】德国 均衡城镇化模式 成因 启示 中国 小城镇发展 体制瓶颈
【基金】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资助项目(2015(D)-002(F)-0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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