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的科学化
2015-01-26分类号:F301.2
【部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不动产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摘要】科学化不足的问题限制了"规划分区"在土地利用的规划与管制、城乡建设的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在文献资料分析、实践经验归纳等的基础上,深入地研究了"规划分区"的理论内涵、理论依据、实践类型和实践操作,以提高"规划分区"理论认知和实践应用的科学化水平。研究指出:1"规划分区"是以土地利用未来综合体为划分对象,在性质上属于土地利用未来分区,是土地利用"通则管制"的载体和依据;2"规划分区"应以土地利用分异、发展和相容三大规律为科学依据;3对于"地域规划分区"与"类型规划分区"、"特征规划分区"与"功能规划分区"等,空间规划应择情选用合适的类型;4"规划分区"实践中应做到基于充分的数据调查和分析、有科学的划分原则和单元系统、进行科学的边界管理、对成果进行科学的应用等。
【关键词】规划分区 土地综合体 分区管制 土地利用规律 空间规划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14LZUJBWZY06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3YJC630220);; 浙江省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LQ13D01000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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