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目的农用地定级及其结果比较研究——以宜兴市为例
2005-01-26分类号:F301
【部门】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 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 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 中国江苏南京 210093 中国江苏南京 210093 中国江苏南京 210008
【摘要】当前我国农用地定级存在不同的服务目的,其相应的定级技术方法应有所差异。文章根据为农用土地流通和征地补偿服务两种目的,在宜兴市按资源定级和经济定级尝试进行了农用地分类定级的研究。结果表明,两类定级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为提高定级的科学性和成果的可应用性,应在国家综合性定级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不同服务目的下更为细化的农用地分类定级的技术方法。
【关键词】农用地 分类定级 相关分析 宜兴市
【基金】国家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江苏省农用地分等研究”的部分内容(编号:200113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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