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中因素法的运用
1999-06-05分类号:F810.4
【部门】大连市中山区政府
【摘要】转移支付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术语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理解。就广义而言是指各级部门之间不涉及回报的支付,即不会由于支付而给支付一方带来具体的数量化的利益、产品或服务等形式的相应的等量交换。就狭义而言,可以作为财政体制中一个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关于其定义在经济学界还没形成统一的认识,在众多的提法中有一种比较接近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即: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中央财政掌握的财力一般应大于其事权的需要,地方财政按事权需要财力不足的部分应由中央财政对其予以适当弥补,科学规范地建立起这样一种制度谓之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也称财政转移支付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 因素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问题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