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治理、偿付能力与利益相关者保护
2012-08-28分类号:F842.3;F224
【部门】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南开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
【摘要】利用我国46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调研数据,从保护以保单持有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利用偿付能力这一基础性指标作为证据,采用加权最小二乘(WLS)的方法,检验我国保险公司治理合规性建设程度以及各种治理机制在实践中的有效程度。结果表明,较高的保险公司治理合规性能够更好地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国有股的控股股东性质存在正调节效应;寿险公司的合规性建设对利益相关者保护较好;保险公司各种治理机制对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有效程度存在差异。研究建议我国保险公司治理应不断推进从强制合规到自发合规的转变,最终实现从合规到有效的转型。
【关键词】保险公司治理 治理合规性 治理有效性 偿付能力 利益相关者保护
【基金】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完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研究”(10ZD&035);;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保险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及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11CGL045);;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股权集中型公司治理的市场效应与溢价研究”(10YJC630070);; 2010年南开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基金项目(NKC1021)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软科学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