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表现、成因及治理
2002-01-21分类号:F832.51
【部门】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400044 重庆400044
【摘要】本文将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划分为“不自量力”、“为所欲为”、“任人宰割”三类,并给出相应的定义。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必须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重组董事会以及关联公司集团化治理方面完善治理机制,以减少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非理性投资行为 股权结构 治理结构 集团化治理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 加拿大CCUIPP联合资助项目(批准号:70142011)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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