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低价倾销
1999-05-21分类号:F726.2
【部门】浙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㈡项所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以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可概括为低价倾销。然而...
【关键词】低价倾销 不正当价格行为 生产经营秩序 积压商品 独占市场 排挤竞争对手 国家利益 利润损失 降价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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