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设立常设技术市场吗?
1993-08-29分类号:
【部门】国家工商局市场司
【摘要】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可分为萌芽阶段(1978—1981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1984年),迅速发展阶段(1985—1986年),持续稳步发展阶段(1987年至今)。1982年至1987年《经济合同法》、《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相继制订实施,技术市场开始纳入法制轨道,在这期间技术市场呈现出一派活跃景象。1984年全国技术市场成交额为7亿元,1988年则上升为72.4亿元,即使在1989年治理整顿期间,技术成交额也达到81.46亿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提出,技术市场迅猛发展的势头更加明显,1992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50亿元,我国技术市场的巨大潜力已日益为人们所瞩目。
【关键词】技术合同法 《专利法》 法制轨道 技术转让 初步形成阶段 物质商品 技术商品 商品交换关系 暂行规定 经营者利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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