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美国国家实验室的技术转让
1992-06-29分类号:
【部门】
【摘要】(一) 在美国,由联邦政府主办或资助的实验室有700余所。其中有9所是设在伊利诺斯州、纽约州、爱达荷州、加州、新墨西哥州、田纳西州、华盛顿州和内华达州的最主要的国家试验室。这些实验室由美国能源部于1946年按照“原子能条例”创建,所有权属联邦政府,经营权由政府授于有关大学或非营利机构。这9所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和其它30所专门实验室集中了美国的科技英才,每年耗资数百亿美元,在优越的科研条件下进行着高风险、长期目标的研究与开发,构成了美国最强大的科技基础力量。但是,其成果转让工作却经历了一个相当艰难的历程,这也是美国
【关键词】实验室技术 技术转让 伊利诺斯州 美国能源部 基础力量 非营利机构 华盛顿州 新墨西哥州 成果转让 长期目标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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