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科技立法工作
1985-05-01分类号:
【部门】
【摘要】加强科技立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以法治国,依法办一切事业,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个根本原则。目前,在我国法制建设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是个薄弱领域。全国人大通过、颁布的法律,在教育方面只有一个学位条例,文化方面有个《文物保护法》,卫生方面有《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在科技方面这几年虽然颁布了《专利法》,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技术有偿转让条例》等,但是仅有这点法律、法规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总的情况是:一、数量少,科技工作的一些基本问题,还缺乏法律规定,存在大量的法律空白;二、过去制定的许多法规已部分失效或完全失效,据国家科委清理结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法规、规章,已有近半数需要废止或应作重大修订;三、我们过去制定的一些法规、条例,大多数用来调节科技工作内部的关系,暂行性规定较多,对外缺乏法
【关键词】科技立法 文物保护法 发明奖励条例 《专利法》 药品管理法 以法治国 科技工作 法制建设 国家科委 部分失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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