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田出租的地租形态研究
1992-04-01分类号:
【部门】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
【摘要】宋代租佃关系十分发达。但在当时各类田土中,何种地租形态占主导地位,史学界的意见很不一致。一种颇看影响韵意见是:“对分制在宋代以及以后租佃制时期都占统治地位”,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与之密切相关。笔者以为,在宋代,无论是官田出租或是民田出租,定额租都古主导地位。关于宋代官田的地租形态,笔者已有专文论列,本文则着重探讨民田租佃中各种地租形态所占的比重。一、劳役地租与贷币地租都比较少见宋代一些地旷人稀、生产落后的山区,人身依附关系还很强。如钱若水《太宗皇帝实录》卷78至道二年(999)8月28日条记;“巴蜀民以财力相君,每富人家役属至数千户,小民岁输租庸。”《宋史》卷304《刘师道传》记:“...
【关键词】钱若水 没官田 《宋史》 输租 人身依附关系 租佃契 定额租制 贡士庄 租课 条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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