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专利及其“超国家”地域性与影响研究
2010-06-05分类号:G306.3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摘要】传统专利权具有国家地域性,长期阻碍着技术创新跨国合作与流通。而根据正在议定中的欧盟专利规则产生的欧盟专利权,将作为一个整体在所有欧盟成员国普遍有效,诉讼也由欧盟诉讼制度管辖,因而具有与传统专利权不同的超国家地域性。欧盟专利的诞生将降低创新跨国专利保护费用、提高创新在多国专利保护的稳定性、消除国家地域性对科技创新的阻碍,在专利制度国际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专利 欧盟 地域性 创新 跨国保护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项目编号:70633003);; 上海高校选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基于涉外专利利益关系的专利制度构造对策研究”(项目编号hzf08038);;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项目“专利制度国际一体化进程及其对我国科技发展与竞争力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HZK018)联合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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