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业伦理到公共政策的制度性转变——美国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
2008-12-05分类号:G327.12
【部门】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摘要】美国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主要由直接规制不端行为及与此相关的两大类政策法规有机构成。除了暂无国会直接规制不端行为的专门法案以外,这两大类政策法规又都包括联邦法规、部门规章或机构政策、基层组织的执行政策等几个层次。它们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并通过联邦法规的整合而形成一个有机统一整体。
【关键词】科研不端行为 制度性转变 政策法规体系 美国 启示与借鉴
【基金】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督机制: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L0722105);; 2007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2007GXQ4B109);; 2007年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科研道德建设: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07YBB037)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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