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股权设置与评估
1999-01-30分类号:F421.36
【部门】浙江省商业财务公司
【摘要】一、关于资产的评估和界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既可以由出资者共同出资设立,也可以将小型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通过改制而成立。将原企业通过改制而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首先应将原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同时对资产所有者给予界定。严格按照科学、公正、准确...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股权设置 出资者 职工集体股 帐面价值 可分配利润 乡村集体 补充养老保险 所有者权益 经营责任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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