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林业基金制度的构想
1999-05-15分类号:F326.2
【部门】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北京市 100714
【摘要】建立我国林业基金制度,是实现林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林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林业建设资金持续、稳定、正常投入的保证。林业基金的主要来源应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这项基金应按照《森林法》的要求,由国家按照营业税附加费的形式,向全社会筹集。资金缴入中央或地方国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关键词】基金制度 林业现代化 林业改革 林业建设 《森林法》 财政预算管理 公益林建设 地方国库 生态效益 商品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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