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技激励与技术创新机制研究
2015-06-05分类号:F812.45;F812.42;F273.1
【部门】河海大学商学院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摘要】根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将政府的激励政策分为6种,采用静态与动态博弈相结合的方法,探讨政府激励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政府的直接补贴和税费返还可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但会造成社会成本的浪费,损害社会福利;政府购买与产学研合作可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产学研合作中企业的利润增量明显小于政府购买下的利润增量;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固定权利金授权、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单位权利金授权不但可以实现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最优,而且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帕累托最优;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单位权利金授权可使大企业所得的均衡利润大于采用固定权利金授权方式所得的均衡利润,而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固定权利金授权可使小企业的均衡收益大于采用单位权利金授权方式所得的利润。
【关键词】技术创新 激励机制 静态博弈 动态博弈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现代服务业发展与我国城市转型研究”(11BGL103)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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