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服务产出核算中调整后已生索赔的测算
2013-06-30分类号:F224;F842.6
【部门】广东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按照SNA(1993)的公式计算非人寿保险服务产出,一旦发生大的灾难,按"实际索赔"计算的非寿险服务产出有可能出现负数。SNA(2008)建议采用"调整后已生索赔"替代"实际索赔",但如何计算调整后已生索赔,尚未提出具体的可行方法。文章以广东实际数据为基础,以预期法为思路,分别采用指数平滑法、移动平均法、随机时间序列模型法和回归模型法计算了调整后已生索赔,为调整索赔的实现做了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非寿险 服务产出 调整 索赔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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